云南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整治有力推进

08.12.2017  15:26

狠抓铁路建设安全生产。图为2016年11月15日,大瑞铁路澜沧江特大桥钢管拱实现高精度合龙

持续开展交通安全进学校活动

加强交通工程安全监管

科学谋划危险化学品行业整治工作。图为我省安全监管部门利用高清无人机拍摄危化品企业布局,摸清家底,以利于整治。

深入房屋建筑现场严查隐患

9月30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会议强调,安全是最大的民生,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聚焦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反馈的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和超常规的举措抓好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强化措施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9·30”会议是在重要时刻召开的一次意义非常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根据会议精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专项整治行动总体方案》,对国务院安委会综合督察组向我省反馈的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我省道路交通、煤矿、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铁路建设、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非煤矿山等7大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单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雷厉风行的作风迅速贯彻落实“9·30”会议精神,根据《总体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各自牵头负责的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并以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超前谋划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长效治理方略,提升我省本质安全水平。

道路交通安全  全警动员 取得新成效

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迅速拟定了《云南省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报省政府办公厅批准后印发全省各州(市)执行。

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紧紧围绕隐患清零、路面防控、宣传攻势、协同共治、改革创新和队伍建设等5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全警动员、全警参与、机关领导战斗在一线、全力以赴,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持续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对重点路段、重点车辆、重点违法行为展开有针对性的重点整治,持续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成就了多年来少有的好局面。截至11月20日,我省发生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财产损失等指标均比去年同期明显下降。

根据《总体方案》部署,结合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全特点,交警总队及时制定了今冬明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全力预防岁末年初交通事故反弹,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下一步,我省公安交管部门将坚持协同共治,着力打造交通安全命运共同体;坚持安全第一,着力管控好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坚持依法治理,着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交管环境;坚持科技信息化引领,着力提高现代化治理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深化公安交管改革,惠及广大群众;坚持“十六字”总要求,着力打造一支适应新时代、担负新使命的过硬交警队伍。

煤矿安全  整改隐患 捍卫红线

煤炭行业一直是安全生产的重点。云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积极作为,会同云南煤监局、省国土资源厅,制定了《云南省煤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煤矿安全“体检”和大检查为抓手,以问题为导向,坚持“长短结合、标本兼治”原则,按照立行立改、深化整治、总结完善三个阶段部署,以问题隐患整改落实、瓦斯水害防治、淘汰落后产能、打非治违等4个方面为主要内容,开展为期15个月的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煤矿安全基础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目前,国务院安委会督察组反馈的我省煤炭行业18个问题和隐患全部整改销号,努力实现全省煤矿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和重大事故“三个继续下降”目标,营造了稳定好转的煤矿安全生产环境。

下一步,云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将进一步认真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加快推进标准化创建试点,做好考核定级管理和动态监管,大力提升全省煤矿本质安全水平;建设完善煤矿安全监管执法系统,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形成覆盖省、州(市)、县(市、区)三级的监管执法系统,实现执法信息共享;以严格执法倒逼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捍卫安全红线。

交通运输安全  出实招治隐患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以高度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主要任务与职责分工以及具体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突出道路运输“两客一危”、大型旅游客船、公路建设桥梁隧道施工、危桥危隧、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岗位,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堵塞监管漏洞,夯实基层基础,有效整改各类问题和隐患,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该厅以紧急通知形式印发多项动真格、下重手的整治措施。对道路运输企业发生事故的,绝不放过,严查重处;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不留死角、一个不漏”予以整治。对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或者6个月内发生两起较大及以上事故且负同等责任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停业整顿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准予恢复营运,但该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客运班线,旅游客运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旅游车辆;停业整顿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取消该企业相应许可证或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强化公路建设施工领域安全执法。对被检查单位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的,采取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强制措施;因建设单位违规造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建议相关部门暂停项目执行或暂缓资金拨付。

下一步,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将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的跟踪督查和问责力度,全面加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有方、守土有效。

危险化学品安全  科学谋划 标本兼治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大力提升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确保了危化品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牵头拟定了《云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基固本、强化监管”的总体思路,突出抓好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重大危险源、化工相对集中区的专项整治和国务院安委会综合督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实现“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治理,生产(储存)企业技术装备水平进一步提升,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的目标。

明确了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步骤和时间表,科学谋划了全面提升危化行业本质安全水平的路线图。根据方案,2018年3月前,全面排查,严厉打击、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联合惩戒失信企业;集中整治隐患,一般隐患及时整改,重大隐患限期整改、挂牌督办。从2018年4月起,采取“三个一批”(取缔关闭一批、转产搬迁一批、整治提升一批)措施对已完成专家诊断的498户生产储存企业有序启动搬迁整治,细化了搬迁整治的政策导向、技术条件、牵头部门与协同部门、整治节奏和力度的把握等。

针对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反馈的问题,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立即采取积极措施予以整改。会同工信等部门对“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等有关资质,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等3大类危险化学品企业或单位一律依法依规坚决取缔关闭、转产搬迁。同时,对超出许可范围、超出设计能力进行生产,超量储存等6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并停产整顿,实行挂牌督办。

铁路建设安全  措施果断 不走过场

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迅速行动,决定自今年10月份至2018年底,对局管内在建铁路项目开展以隧道施工、桥梁施工、路基及挡护施工、大型施工机械及特种机械设备、火工品管理、防洪隐患排查、消防安全7个方面为重点的铁路建设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整治行动。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降低施工现场系统性安全风险。建立安全生产问题库,对检查发现的违标违规问题纳入问题库进行管理,除要求施工现场限期整改外,对施工现场问题突出、开展整治行动不力的单位进行挂牌督办,对有关责任单位及个人加大考核及处罚力度,性质严重的纳入“黑名单”,加强对督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管理,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做到问题底数清,台账资料清,检查不走过场,整治真正取得实效。

截止目前,该集团建设系统累计检查工点298个,检查人次324人次,共发现安全隐患问题570个,目前存在问题已整改完成491个,剩余79个问题正在积极整改中,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纳入了问题库,明确了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完成后逐一销号,形成闭环管理。

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红线”管理,对违反红线管理规定的立即停工整顿,并按相关规定认定不良行为,纳入信用评价考核,并对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追责。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  提高水平 压实责任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立即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对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形势进行了深入分析,明确工作重点,为全力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及时组织召开了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对贯彻落实全省电视电话会议有关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有力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迅速制定了《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进一步强化了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全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取得实效。

针对目前部分县(市、区)质量安全监管队伍能力不足,监管水平不高,监管理念、手段、方式滞后,看不出问题、拿不出措施的现象,制定印发了《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行动(2017-2020年)工作方案》,通过组织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人员施工现场检查查找问题、相互比较、相互学习、专家点评以及走出去、引进来等方式的学习,着力补齐短板,提高工作水平,确保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中能发现问题,拿得出措施,想得出办法。

目前,该厅已组织各州(市)监管人员共计80余人分别在昆明市、红河州和曲靖市开展了能力提升行动试点工作,效果明显,反映良好。并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诚信平台上对今年以来发生不良行为的9家建筑施工企业进行了曝光,接受社会监督;对1家发生较大事故的企业上报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实行了联合惩戒,对其相关市场准入进行了限制,实现了云南建筑市场黑名单零的突破。同时,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3个州(市)、3个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进行了约谈,进一步强化了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下一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按照省安委会工作部署,结合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继续督促各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抓好本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并适时组织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不断深入,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非煤矿山安全  强化责任落实 提升整体水平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及时制定了《云南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针对非煤矿山数量多,“小、散、弱”,开采不规范,布局不合理,转型升级或淘汰矿山关闭不彻底及企业隐患排查不彻底,生产作业现场“三违”现象较为普遍等问题,结合各州(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职能职责,确定了整改责任单位,提出了“增强责任感,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举一反三,确保整改实效;从严执法,严格责任追究”等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非煤矿山尾矿库“病库”、“头顶库”隐患治理和存在重大隐患采空区隐患治理,深入开展重点矿区、重点矿山、重大隐患攻坚克难。加大对非煤矿山重点县、事故多发地区、矿业秩序差地区的督导和监管力度,及时治理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切实降低安全风险等级。加快推进单班作业人数超过50人的地下矿山和三等以上尾矿库在线视频监控工程进度。梳理了全省矿产资源私挖盗采问题较为突出的矿区(点),对89个重点私挖盗采矿区(点)进行督办,建立督办工作台账,做到一个突出矿区(点)一个号,实施销号管理,对已整治到位的矿区(点)进行销号管理。

下一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将扎实开展国土资源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持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防范和遏制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等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推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和结构进一步完善,严格执行矿业权审批联勘联审、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等制度,不断强化和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