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云安办〔2017〕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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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
各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督查方案》印发你们,请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佑国,68025578,邮箱:[email protected])
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督查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3号),结合我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从省安委会办公室定于8月份起至10月底,在各级自检自查自改、专家检查、部门抽查、政府督查的基础上,由省安委会办公室领导带队对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综合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检查内容
(一)政府和有关部门检查内容。一是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排部署情况;二是政府综合督查工作开展情况;三是政府和有关部门自检自查自改情况;四是部门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五是综合督查、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交办及整改情况;六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七是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情况;八是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九是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情况;十是重要危险源、危险区域登记建档和采取的防范措施情况;十一是区域内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底数和监管情况。
(二)企业检查内容。一是各级、各部门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企业自检自查自改工作开展情况;二是落实安全生产隐患定期排查治理制度,及录入“云南省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情况;三是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四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情况;五是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情况;六是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七是应急管理情况;八是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信息报送情况。
二、检查组成员及分工
第一组:
组 长:王以志 省安全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王旭斌 省安全监管局矿山处处长
成 员:赵永兴 省安全监管局危化处处长
向 凯 省安全监管局协调处主任科员 15911722661
专 家:(2名)
负责督查楚雄州、玉溪市。
第二组:
组 长:张胜震 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 昕 省安全监管局行管处处长
王甫勇 省安全监管局法规处处长
许俊玲 省安全监管局行管处副调研员 13759152508
专 家:(2名)
负责督查普洱市、昭通市、西双版纳州。
第三组:
组 长:蔡继发 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继新 省安全监管局规划处处长
刘文江 省安全监管局正处级监察专员
詹亚宇 省安全监管局规划处主任科员 13888276628
专 家:(2名)
负责督查昆明市、曲靖市、大理州。
第四组:
组 长:李国墅 省纪委驻省安全监管局纪检组
副组长:杨 经 省安全监管局正处级监察专员
李厚德 省纪委驻安全监管局正处级纪检监察专员
刘俊才 省安全监管局协调处副调研员 13577070979
专 家:(2名)
负责督查红河州、文山州。
第五组:
组 长:王革新 省安全监管局副巡视员
副组长:李 柱 省安全监管局应急办主任
付凯波 省安全监管局应急办副调研员
牛昆华 省安全监管局宣教处副调研员 13888900708
专 家:(2名)
负责督查保山市、德宏州、临沧市。
第六组:
组 长:焉昆生 省安全监管局副巡视员
副组长:张丽萍 省安全监管局职安处处长
魏宾福 省安全监管局职安处副调研员
王俊杰 省安全监管局危化处主任科员 13888809026
专 家:(2名)
负责督查丽江市、迪庆州、怒江州。
三、有关要求
(一)严格督查频次。各组每个月开展督查检查1次,3次督查检查必须全覆盖所负责的州市人民政府。每次督查不少于3个县级人民政府(重点地区须延伸到乡镇)及重点行业主管部门、4个重点行业领域企业、2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检查过程中,专家负责查找问题和隐患,安全监管人员负责检查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二)强化问题交办。严格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交办的隐患和问题的督查督办,强化跟踪问效。对督查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填写《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记录表》,列出清单,提出整改措施建议,限期整改完毕。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填写《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督办通知单》,及时交由属地政府跟踪督办,查出的非法违法行为要责成属地主管部门进行处罚。相关情况要及时录入“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
(三)严格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规定,严格按权限、职责开展工作,要减少陪同、减少会议、简化接待,坚持问题导向访实情、查问题。各督查组要严格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提供的检查项目清单,突出检查重点,详细了解真实情况,及时发现、整改问题和隐患,确保督查实效。
(四)强化情况反馈。各州市人民政府于7月25日前上报1名处级领导为联络员,加强与各督查组协调对接。各督查组返回3个工作日内,将督查检查报告、对州市的反馈意见及相关检查痕迹记录及时移交省安委会办会室。各州市要根据要求和查出的隐患、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于15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备案,省安委会办公室将对相关问题进行跟踪督办。
(五)确保工作时效。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我省大检查实施方案,抓紧做好自身和行业领域企业自检自查自改工作,及时完善台账资料,做好迎检准备。省级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对接联系,提前明确国务院层面抽查检查的重点地区、重点对象、重点企业。各州市要切实强化工作措施,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派出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暗查暗访组”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抓紧整改完善,并及时报告。
附件:1.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记录表
2.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督办通知单
3.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情况登记表
附件1:
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记录表
查出的主要问题和隐患(第 页,共 页) | |||
被检查单位 |
| 检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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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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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出的主要问题和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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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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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单位 签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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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签字 | 组 长: 专 家:
成 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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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督办通知单
年 月 日,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组,对 进行了检查,查出主要隐患和问题 条,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 条;请行业主管部门 督促 公司(单位),认真落实整改。 | |
受检单位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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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政府 现场领导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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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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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签字 |
组长:
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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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情况
登记表
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名):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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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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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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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销售收入(产量、安装工程造价、营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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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提取总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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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提取总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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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使用总金额(万元) | 符合规定使用范围的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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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规定使用范围的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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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抄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安委会主任、副主任。 |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18日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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