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党组成员、食品安全总监琚健在启动云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评选活动上的致辞

07.07.2017  19:02

启动云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评选活动上 致辞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成员、食品安全总监   琚健

 

同志们、朋友们:

为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大力培育安全优质的食品品牌,推进食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提升消费者食品安全信心和获得感,引导科学、理性消费理念,提升我省食品安全水平,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决定开展2017年度“云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评选活动。下面,我就开展活动讲3点意见。

一、开展活动的意义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评选活动,有益于打造依法经营、诚实取信的食品安全市场秩序,有益于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档升级,有益于调动广大群众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有益于进一步提升食品行业企业的知名度。开展这项活动,主旨就是要通过典型带动的办法,在全省创建一批信誉良好、质量可靠、安全程度高的食品安全示范企业,进一步强化企业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带动全省食品行业整体健康有序发展,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二、活动的安排

本次评选活动由云南省食品安全协会主办,中国食品安全报社云南记者站、食为天杂志社协办。评选时间为2017年6月-12月,活动采取推荐、初审、网络投票、审定公示、命名发布5个阶段进行,希望全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通过你们的投票评选出我省的食品安全示范单位。

三、建立食品安全诚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长效机制

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评选活动需要不断规范,需要不断总结经验,更需要构成一种机制,确保这项活动能够更加完善,更有影响,更能发挥作用。在活动中,一是要创新评选机制。这次我们组织展开的食品安全诚信示范单位评选活动是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组织的首次评选活动,以后每两年评选一次。二是建立信息公开机制。首先是对评选活动的信息公开,确保被评选企业得到公平公正对待。其次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产品抽检信息、发布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黑名单”,在活动中如发现示范单位有违法行为的,将视情节责令整改或撤销其“云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称号。三是要搭建监督平台。要充分发挥媒体、群众监督作用,鼓励群众投诉举报,设立食品安全监督员,广泛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为食品安全示范企业评选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食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我们相信,有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有各部门各单位的努力工作,有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有广大群众的共同参与,我省的食品安全形势一定会越来越好,广大人民群众一定能够吃上安全放心的食品。

预祝2017年云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评选活动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