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建设美丽云南
张纪华
党的十九大就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变革、新理念、新要求、新目标和新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必须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紧紧围绕坚持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等工作,在云南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建设好美丽云南,努力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一、筑牢生态思想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就是要深刻理解和把握这些重要思想,采取多种形式、运用多种媒体手段全方位开展教育引导,牢固树立“六种观点”。
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文明建设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这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人类文明发展规律的深刻认识,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
二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这饱含着马克思主义辩证思想的鲜明特点,深刻阐明了生态环境与生产力之间的关系,打破了简单把发展与保护对立起来的思想束缚,必须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绿色发展。
三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民生观。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这就把党的根本宗旨与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盼紧密结合在一起,必须坚持环保为民,增强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系统观。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这从方法论的角度深刻阐明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系统性和复杂性。因此,必须用系统论的方法看问题,按照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及其内在规律,统筹考虑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生态要素,统筹考虑各流域、区域,进行整体保护、综合治理,形成良性循环的“生态圈”,筑牢祖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
五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生态环境既是自然财富,又是社会财富、经济财富。“两山”理论强调了要牢固树立生态价值观、掌握生态方法论,切实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
六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因此,必须按照中央深化改革部署,结合云南实际,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
二、规划生态空间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就是要以生态资源的合理保护和有效利用为核心,规划好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切实解决空间管控问题。
一是加快构建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云南山区、半山区面积占94%,坝区仅占6%,在国土空间规划上任务十分艰巨。要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等,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给经济社会发展、脱贫攻坚留下生产发展空间。
二是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严守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云南省生态功能区规划,推动各州市、县市区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进行开发,并坚持尊重自然、优化结构、有限开发、集约开发、协调开发、特色导向的原则,在构建“一圈一带六群七廊”为主体的城市化战略格局的同时,构建好“三屏两带”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筑牢祖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
三是加快构建并严守“三大红线”。严守生态功能保障基线,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坚守环境质量安全底线,实现环境质量达标地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不达标地区制定实施限期达标规划。严控自然资源利用上线,实现能源、水资源、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
三、营造生态方式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就是要努力营造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切实解决行动自觉问题,让绿色发展融入经济社会生产、生活全过程。
一是努力营造绿色生产方式。全面优化产业布局,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大力推动生物医药和大健康、旅游文化、先进装备制造等能形成经济增长新动力的产业。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最大限度降低生产活动的资源消耗、污染排放强度和总量。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二是努力营造绿色生活方式。强化公民环境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推广绿色低碳出行,鼓励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环保再生产品。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开展创建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行动,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
三是努力构建共治体系。发挥政府引导示范作用,完善企业行业自律机制,鼓励公众主动参与,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引导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四、改善生态质量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就是要突出问题导向,解决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问题,坚决打好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
一是开展碧水行动。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保好水、治差水。加快六大出境跨界水系和九大高原湖泊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大力整治不达标水体、黑臭水体和纳污坑塘,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强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
二是推进净土行动。加快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实施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按污染程度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建立污染地块动态清单和联动监管机制,防范人居环境风险。针对典型受污染农用地、污染地块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三是推动蓝天行动。制定云南实施下一阶段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深入推进产业布局、能源消费和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整治“散乱污”企业,压减煤炭消费量,减少机动车污染,强化区域联防联控。
四是全面整治农村环境。推进城镇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建立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长效运行维护机制。强化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全覆盖。建成一批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五是有效防控环境风险。系统构建事前严防、事中严管、事后严处的全过程、多层级风险防范体系,强化固体废物处置和化学品环境管理,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环境矛盾纠纷,坚决守住环境安全底线。
五、加强生态保护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就是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爱护生命一样爱护生态环境,坚决保护好云南的绿水青山、蓝天白云。
一是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要全面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优化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要切实解决生态保护统筹不够等问题,让保护优先、自然修复成为主旋律。
二是全面完善生态系统功能。扎实推进森林云南建设,大力实施退耕还林还草、石漠化综合治理、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矿区及周边生态治理等重点工程,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完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家公园等保护地管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三是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发挥云南区位优势,与周边国家开展好跨境生态环境保护合作,重点推进中老、中缅、中越环境合作,特别在跨境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的合作。
六、健全生态机制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就是要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扎实推进云南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抓手建立健全生态机制,为云南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尽快把生态文明制度的‘四梁八柱’建立起来,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目前,中央正稳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提出的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等8项制度。云南在认真落实好中央关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安排部署的同时,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落实云南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实施意见,针对分析梳理出的八大类126项改革事项,尚未出台的改革事项尽快制定出台,对已经出台的改革事项加强督查督办,确保落地生根。同时,根据形势、任务、要求的变化,不断建立完善新的改革事项。
二是建立健全生态文明责任机制。要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大幅增加考核权重,强化指标约束,不唯经济增长论英雄。要完善政绩考核办法,根据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差别化的考核制度。要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实行),进一步完善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体系,着力抓好督察问题的整改落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考核与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制度。健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激励和约束企业主动落实环境保护责任。
三是建立健全生态文明监管机制。建立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禁止无证排污和超标准、超总量排污。实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适时调整主要污染物指标种类,纳入约束性指标。健全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审核、环境信息公开等制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运用好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整治、移送行政拘留等配套办法,加强环境保护督察、自然保护区督查、专项行动监察等,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四是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共治机制。要加强政府、企业、公众联动,形成公共治理结构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引导示范作用,完善企业行业自律机制,鼓励公众主动参与,推动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
作者单位: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党组书记、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