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全省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因为上班时间带村干部打纸牌娱乐,富民县一名村党总支书记被“责令辞职”,这离他履新不过两个多月的时间。“唉,真没想到自己会被问责。我辜负了党员同志们的信任和期望,以后一定严格要求自己。”
自《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省各级各部门多措并举抓学习,学用互促显成效,切实把《条例》从“纸面”落到“地面”。
7月28日,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以学习《条例》为主题,进行今年第8次集中学习。随后,一场场形象生动而又严肃认真的《条例》宣讲活动,在我省各地展开,向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输入”管党治党的“严动力”。景洪市组织市委宣讲团深入各单位各部门开展宣讲,各乡镇、街道、农场也参照市委宣讲团的做法,组建宣讲团进行宣讲,确保宣讲活动全覆盖;楚雄市树苴乡党委通过集中学、专题讲等形式向村党总支(部)作延伸传达学习,期间,市纪委领导还以“彝语+汉语”交叉讲解的方式为7个村委会的270多名彝族党员作专题讲解……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首先从自身做起,严守党纪党规,强化责任担当,做好本职工作。”聆听宣讲后,文山市纪委干部吕玉潇对《条例》的制定背景、目的意义以及问责内容、问责方式等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进一步坚定了自己做“守纪标兵”的信心和决心。
“立规易,执纪难。要在贯彻实施上下更大功夫,绝不能只是嘴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基于这样的认识,宣讲活动一启动,各地就从明责、履责、考责上下功夫,明确要求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把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到各级党组织、延伸到基层,做到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工作层层到位,促进形成遵守《条例》、尊崇《条例》的良好风尚。
以问责促履责,曲靖市委、市政府切实加强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查处整改工作的领导,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案件查办跟踪落实不到位、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的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其中,诫勉谈话15人,通报批评11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和通报批评4人。
以问责为利器,各地还对准“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动刀”。今年以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共有181名党员干部职工因存在工作履职不到位、违反工作纪律、办事拖拉、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被问责。
云报全媒体记者 杨富东 通讯员 云季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