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树立民政干部忠诚干净担当新形象——省民政厅党组开展“三严三实”第三专题第二次学习研讨暨中心组第五次集中学习

14.12.2015  11:47

 

11月30日,省民政厅党组开展“三严三实”第三专题第二次学习研讨暨中心组第五次集中学习。受厅党组书记、厅长段丽元委托,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建新主持学习研讨并作总结讲话,其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巡视员、副巡视员和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近50人参加学习。在自学《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等5个文件材料的基础上,王建新主持集体学习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副厅长王建新、省老龄办专职副主任和向群作重点发言,其他厅领导作交流发言,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厅规划财务处、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主要负责人作交流发言。

厅党组成员紧紧围绕民政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为民用权、秉公用权、规范用权,树立忠诚干净担当新形象”主题作了交流发言。大家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厅党员干部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更加坚定自觉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全会精神科学谋划、统筹推进我省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大局,在实现云南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征程中作出无愧于时代和人民的贡献。要紧紧围绕共享发展这一理念,立足民政职能职责,把坚持共享发展的理念和着力增进人民福祉的要求贯穿于民政工作始终,把实现全体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这一目标作为谋划、推动民政各项工作的根本点。要进一步认清权力的本质,坚持为人民用好权,通过秉公用权、为民用权,切实提升干部队伍执政能力,在“十三五”规划期间充分履行部门职能,发挥好民政部门在社会管理中的重要基础作用。要敢于担当,切实履职,深化民政重点工作改革,推进我省民政事业跨越发展;要依法用权,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运用到履行职责的各个方面;要在程序上从严,用好项目决策权,在管理上从严,用好资金审批权,在标准上从严,用好人事任免权,在本质上从严,用好监督权,在制度上从严,发挥好民主权。

王建新在总结讲话时指出,今年以来的历次厅党组专题研讨和集中学习,紧密结合研讨主题、当前形势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组工作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等与民政工作有关的政策文件,把民政中心工作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整合学习资源,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与专题学习研讨相结合,提高学习效率;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提高学习效果;坚持交流发言与随机抽查发言相结合,增强学习自觉性;坚持学习先进典型与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深化认识理解。多形式广泛开展学习活动,拓展学习途径,在全厅大力开展向焦裕禄、杨善洲、高德荣等优秀党员学习活动,请付永新、段祖玉、陈竹仙、尹光忠等身边先进典型作先进事迹报告,救灾处、安置处等13个处室、单位作交流发言,省老龄办组织联络处、假肢中心等单位作大会交流发言,组织观看电影《永远的焦裕禄》、《人生不能重来》,邀请专家讲解形势政策,组织全厅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到麻栗坡县参观学习。全厅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担当意识、廉洁意识、守纪意识明显增强;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素质、能力素质得到全面提升,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得到了明显加强。

王建新要求,下阶段要紧密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切实履行好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遵照习近平总书记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新要求,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切实担当起从严教育管理干部的重担,着力培养和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民政干部队伍。要下大力抓好干部经常性学习教育,紧密结合民政担负的职能任务和干部队伍的实际,深入研究加强干部队伍经常性教育的实施意见,从组织领导、教育对象、教育内容、时间安排、方法步骤、检查考核、结果应用等方面对干部队伍经常性学习教育进行科学规划,实现干部队伍学习教育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要着力提高党员干部自我教育的能力,通过不断地学习党的建设理论、不断地加强党性修养锻炼、不断地改正自身错误缺点,在履行民政职能任务和平凡工作岗位上,始终做到坚定理想信念,始终做到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做到敬畏权力、慎用权力、为公用权、依法用权、履职用权、务实用权、阳光用权、廉洁用权、公正用权,真正成为“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要进一步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对存在问题来一次认真负责的梳理,对问题的整改整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并召开专题会议专门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坚决彻底地解决好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开展专题教育以来单位和个人所列举的问题清单。要通过解决问题来体现干部队伍的作风、检验开展专题教育的成效、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的成果。要持续抓好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救灾资金、城乡低保规范管理等七个专项整治,把专题教育成效体现在工作上。

(省民政厅直属单位党委  冯国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