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民政厅党组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25.12.2014  18:07

 

厅机关、省老龄办、各直属事业单位、厅管社会组织各党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安排部署,在全厅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的热潮,深刻认识全会的重大意义,全面准确把握全会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全面加快我省法治民政建设,结合我省民政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全会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进行总体部署,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总书记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充分肯定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高度评价了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提出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回答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是指导和推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对于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对于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全局和长远的指导作用。

全会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进行总体部署,这对于鼓舞和动员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全厅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云南的伟大实践。

二、全面准确把握全会的基本精神

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首先要认真研读全会文件,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工作报告、对《决定(讨论稿)》的说明和《决定》,努力在掌握全会精神实质上下工夫,准确把握以下几个问题:

(一)深刻认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新进展新成就。要通过全面系统学习,深刻认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伟大事业伟大工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保持战略定力,对党和国家各项工作作出部署,注重从思想上、制度上谋划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的战略性、全局性、长远性问题,领导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推进改革开放,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破解经济社会发展难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各个方面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就,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打开了新局面。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奋发有为地做好各项工作,不断推进我省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为实现我省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要通过全面系统学习,深刻领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刻领会《决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的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法制保障的指导思想。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体目标。深刻领会全会提出的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的基本原则。

(三)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大战略部署。要通过全面系统学习,深刻领会全会提出的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重大论断。深刻领会全会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用的全面部署。深刻领会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制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制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四)深刻领会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要通过全面系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等重大问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深刻领会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深刻领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全面把握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清醒认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与西方所谓“宪政”的根本区别。

(五)深刻领会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要求。要通过全面系统学习,紧紧围绕《决定》提出的总目标,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点任务,着力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司法公正、全民守法;准确把握坚定不移推进法制领域改革,坚决破除束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体制机制障碍;准确把握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必须把法制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三、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的热潮

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用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一)大力抓好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制定学习计划,严格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厅党组的工作部署,迅速兴起学习贯彻落实热潮,把全会精神传达好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要紧密联系实际,通过召开厅党组扩大会议、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党委扩大会议、党员干部大会、座谈会等系列会议,开展学习辅导、宣讲、调研、撰写心得体会文章、征文等系列活动,深入学习《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近期有关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人民日报、云南日报社论、评论员文章、学习辅导材料等,全面理解把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学习,合理安排,处理好工学关系;各处室、各单位负责人要率先垂范,做到思想上有新提高、学习运用上有新收获;广大党员干部要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工作要求,把力量凝聚到全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直属单位党委要加大学习指导的力度,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确保每位党员真正把全会精神融入工作和实践中,用全会的精神指导实践、推进工作。

(二)加强宣传工作。充分运用《云南民政工作》刊物、简报、网站、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宣传报道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云南民政工作》刊物、云南民政网站开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栏,集中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传上级和厅党组有关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部署,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民政工作成就,宣传全省民政系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会议、活动开展等情况。加强与有关新闻媒体的衔接协调,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报道全省民政系统学习贯彻情况、学习贯彻成效和学习贯彻的典型,形成宣传声势。

(三)开展培训宣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上党课,组织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省直机关党校举办的专题辅导学习。邀请有关方面专家、学者到厅机关开展宣讲活动,深入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促进民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不断深化认识、全面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观点、新举措。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挂钩联系的乡镇、社区,开展一次为基层干部群众宣讲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活动,把全会精神传达到千家万户。

(四)开展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调研。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围绕加快法治民政建设目标,深入开展完善民政法规体系、加大民政法制宣传教育、增强行政执法能力、建立健全依法行政保障措施、健全行政监督体系、健全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等专题调查研究,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加快我省法治民政建设提出科学、合理建议。

(五)开展征文活动。开展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加快法治民政建设”为主题的征文活动,进一步深化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理解。同时,在《云南民政工作》刊物、云南民政网站上开辟专栏,刊发优秀征文。

四、联系民政工作实际贯彻落实全会精神

要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民政部门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抓好法治民政建设的研究规划和组织实施,切实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法治中国建设目标任务贯彻到民政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一是以完善民政法规制度体系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大民政重点领域立法工作力度,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增加数量、提高质量,加快立法进程,更好地发挥民政法规制度在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中的规范、引领、保障和促进作用。二是以增强行政执法能力为抓手,建立健全民政行政执法体制,严格依法设立和实施审批事项,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加强民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把民政各项法律法规制度落到实处。三是以促进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为目的,持续深入开展民政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民政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四是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核心,继续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加强监管,加快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民政。五是以健全行政监督体系为支撑,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增强公信力。六是以有效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为重点,完善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大力提高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水平。

五、实施步骤和任务分解

(一)集中学习(2014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以党支部(处室)为学习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原原本本学习规定的学习内容,开展学习讨论。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正确处理好学习和工作关系,自学每周不少于6学时,集中学习每周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半天。要认真做好学习记录,每位党员必须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心得体会于2014年12月30日前报厅直属单位党委。同时要组织本处室、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开展1—2次联系实际、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集中学习交流,不断提升学习效果。推动学习成果转化(厅机关、省老龄办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二)召开厅全厅党员干部大会、党委扩大会议学习(2014年10月下旬)。传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部署学习贯彻工作(厅直属单位党委、办公室)。

(三)组织厅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2014年11月)。专题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加快法治民政建设的意见、措施(厅直属单位党委)。

(四)组织开展专题调研(2014年11月1日2015年3月31日)。围绕加快法治民政建设,结合处室职责选择调研专题,拟定调研提纲,报厅领导审定后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成果并注重成果运用(厅办公室、各有关处室)。

(五)召开厅机关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座谈会(2014年12月下旬)。组织厅领导、党总支(党支部)书记代表、在职普通党员干部代表、离退休老同志代表和年轻同志代表等进行座谈,交流学习体会和心得(厅直属单位党委、办公室)。

(六)征文活动(2015年1月4日至2015年3月31日)。厅机关、省老龄办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每个支部(总支)推荐至少1篇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文章,字数控制在4000字以内(厅直属单位党委、各党支部)。

(七)开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基层宣讲活动(2014年12月至2015年3月)。结合我厅巩固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安排部署,按照《云南省民政厅挂县包乡联户实施办法》确定的乡镇、行政村,以及各处室联系的基层民政服务机构和社区,在2015年3月底前深入开展一次为基层干部群众宣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活动(厅机关、省老龄办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各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领导干部要做带头学、认真学、持久学、深入学的表率,真正做到认识上一致、政治上同心、思想上统一、行动上同步,带头抓落实,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认真组织实施。要按全厅统一部署,结合本处室、本单位实际,制定周密的学习计划和保障措施,保证时间,集中精力,抓好落实,认真组织好本处室、本单位的学习,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引向深入。要检查学习笔记,保证学习效果,使学习宣传活动覆盖到每一位党员干部职工,使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人心。

(三)加强督促检查。要加强对各处室、各单位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相关活动及材料的报送情况将作为年度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做好当前工作。全厅要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忠诚、干净、担当”的指示要求,以时间倒逼进度,毫不松懈抓好年终岁末各项工作,努力为今年收官、明年起步打下坚实的基础。

 

 

 

              中共云南省民政厅党组

201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