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季度昆明农民收入同比增长10.3% 超全国平均水平
昨日,国家统计局昆明调查队通报了2016年一季度昆明市社会经济主要调查统计指标运行情况。数据显示,一季度,全市城乡居民收入平稳增长,物价水平温和上涨。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853元,同比增长8.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77元,同比增长10.3%,增幅超过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国家统计局昆明调查队对昆明市原十四个县(市)区的城乡居民开展的抽样调查数据显示,一季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853元,同比增长8.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77元,同比增长10.3%,增幅超过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并且农村居民收入继续保持两位数的增长速度。增速快于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1.6个百分点。全市城乡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比由去年同期的2.72下降为2.68(以农村为1),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缩小。
扣除价格因素的影响,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6.4%和全市GDP增速保持一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7.9%,增速继续超过GDP的增长速度1.5个百分点。
今年以来,昆明市居民消费价格(CPI)呈温和上涨的态势。一季度,全市CPI同比累计上涨2.2%,分别高于全国、全省0.1和0.5个百分点。在本轮的物价上涨因素中,菜肉价格的季节性上涨成为CPI波动性上涨的主要推手。受季节、节日和供给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一季度昆明市食品价格累计上涨6.3%,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1.1个百分点,对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的影响程度为50.0%。食品中的鲜菜和猪肉价格分别累计上涨28.2%和15.8%,两者分别拉动CPI累计上涨约0.7个和0.3个百分点,占总涨幅的31.8%和13.6%。
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呈现“六升两降”的运行态势,即食品烟酒类累计上涨4.7%、衣着类累计上涨0.4%、居住类累计上涨3.3%、生活用品及服务累计上涨1.1%、医疗保健类累计上涨2.9%、其他用品和服务累计上涨1.2%、交通和通信类累计下降1.0%、教育文化和娱乐类累计下降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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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调查”微信订阅号平台是国家统计局昆明调查队开发的集数据发布、数据查询、数据上报、工作交流、宣传教育为一体的公众平台,可以让网友实时了解民生数据和基层调查人。该微信订阅号平台上线后,昆明调查队将不再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通稿,媒体可以在“昆明调查”微信订阅号调查发布栏目下的最新发布查看当月或者当季度的民生数据。
“自2016年初开始谋划建立昆明调查队自己的微信平台,旨在服务调查、服务社会、宣传调查、解读数据,借鉴了国家统计局‘统计微讯’和其他统计调查微信平台的成功经验,结合昆明调查队的实际,积极围绕‘服务民生’,经过3个多月的筹备,‘昆明调查’终于上线了。”国家统计局昆明调查队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昆明日报 记者王绍芬)
编辑:赵艳芳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