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地税局四措施确保存量房交易相关税收实现应收尽收

08.01.2016  16:38

一是严格实行先税后证制度,强化源头控管,严密监控假赠与、假合同、低交易等行为,避免税款流失。

二是严格执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认真审核减免税申报资料,做到应收尽收,应免尽免。

三是强化协税护税,加强与国土、房管等部门机构的协作,积极开展有关信息数据交换,提高数据信息质量。

四是做好存量房交易减免税台账、日常管理台账,为决策提供数据依据,今年前11月累计征收存量房交易相关税款56.28万元,同比增长8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