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外派教师报名工作的通知

27.03.2015  17:18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外派教师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教育局,滇中产业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国外孔子学院(课堂)和大、中学校需求,国家汉办现公开招聘2015年外派汉语教师。为做好我省外派教师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名对象

全省高等院校、中小学及其他教育机构教师;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优秀回国汉语教师志愿者;具有教育部《教师资格证书》的其他人员。

(二)报名条件

1.热爱国际汉语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师德高尚,乐于奉献,有团队合作精神;

2.年龄一般在60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3.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其中,到外国大学和中学任教者,须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

4.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

5.能熟练使用申请赴任国语言或英语;

6.符合外方教师岗位要求;

7.具有2年以上教学经历;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外国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教学岗位与驻外任期

以孔子学院(课堂)和外国大学及中学汉语教师岗位为主。有关具体要求请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查询。任期一般为2-4年。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4月8日。

2.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 注册报名,填写《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

(1)身份证;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3)教育部《教师资格证书》;或《优秀汉语教师志愿者证书》;或《孔子学院总部国际汉语教师证书》(成绩单)。

(二)资格审查

国家汉办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审核结果将于4月20日前通知申请人。

(三)选拔考试

申请人须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内容主要为汉语专业知识、教学技能、中华文化传播与跨文化交际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通过《孔子学院总部国际汉语教师证书》考试者免笔试。考试时间定于4月24日至26日。其他有关具体事项由国家汉办另行通知。

(四)录取培训

1.考试合格者需按要求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函等书面材料。所在单位不同意,且本人意愿坚决的,可直接与国家汉办联系,以便国家汉办出面商议。暂无工作单位者,个人履历材料直接提交国家汉办。

 

2.录取人员需参加岗前培训,时间定于7月中旬举办,共3周,具体安排国家汉办会另行通知。

3.申请人派出岗位将参照申请人所报志愿,并与外方协商确定。派出前,培训合格者需与国家汉办签订《外派教师任教协议书》。

五、待遇

派出教师生活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执行。教师赴外任教期间,人事关系、档案管理方式不变。国外任期结束后返回原单位工作。

六、其他事项

申请人所报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申请人相关资格,并上网公示。

 

联 系 人:董皓、王涛

联系电话:0871-65147212

传      真:0871-65141355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云南省教育厅

                                                              201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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