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遭拐2天后被送回 嫌疑人:带走孩子是帮他找父母
10月31日下午4点50分左右,一名4岁半的小男孩在官渡区云兴生鲜市场(东聚路)附近走失,11月2日晚,警方还在追踪嫌疑人时,涉嫌拐骗儿童的男子钟某某却将小男孩送了回来。因涉嫌拐骗儿童罪,钟某某被刑拘。
嫌疑人为何要将孩子送回来?3天来他带着孩子去了哪里?他的动机什么?昨天下午,负责办理此案的晓东派出所民警介绍了相关情况。
嫌疑人实施了拐骗行为
办案民警称,钟某某将小男孩送至派出所后,拒不交代拐骗事实。钟某某称,10月31日下午4点50分左右,他在街上见到一名小男孩没有父母在身边,便带着小孩寻找其父母。11月2日晚,他在大街上看到寻找小男孩的寻人启事后,便带着孩子和寻人启事找到云溪村治安联防队员,表示要将小男孩交还给他的父母。
“钟某某的话疑点颇多,既然带着孩子找父母,为何3天后才报警?对此他没有交代。”办案民警表示,通过监控及走访情况分析,钟某某并非是带着孩子找父母。他强行牵走小男孩,且并未向孩子本人及周围的人询问孩子父母的情况,这说明他实施了拐骗行为,已涉嫌拐骗儿童罪。
首次作案 事先没找好下家
民警介绍,钟某某今年33岁,昭通彝良人,未婚,没有孩子,精神正常,无犯案前科。钟某某来昆后一直在工地打工。
半个多月前,因无力承担房租,他从官渡古镇附近的一家旅社搬出,之后一直住在海伦国际小区一个废弃工棚内,包括拐走孩子的3天时间。
民警分析,钟某某之所以将小男孩送回,一方面是孩子已经4岁半,已稍微懂事,钟某某很难保证事情不外泄;另一方面,孩子被拐的3天时间里,孩子家人在附近张贴了众多寻人启事,且警方24小时寻找,钟某某不敢带孩子上街;最后,和其他拐卖儿童者不一样,钟某某第一次作案,并未给孩子提前找好下家。所以,在各方压力下,他只能冒险带孩子回派出所。(都市时报 首席记者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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