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信县国土资源局关于颁(换)土地使用证的公告(第013号)

03.06.2015  16:27

威信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颁(换)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第013号)

 

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以下土地使用权经初步审核,权属合法,面积准确,现予公告。

一、宗瑛,威信县扎西镇环城北路(四至为:东至环城北路齐本宗墙外脚;南至小路齐本宗墙外脚;西至菜地齐本宗墙外脚;北至宗振华齐本宗墙中线)111.85㎡,国有。

二、曹小兵,威信县扎西麒麟小区麒麟坳(四至为:东至宗美齐本宗地墙外脚;南至夹巷齐本宗地墙外脚;西至张安贵齐本宗强外脚;北至道路齐本宗地墙外脚)面积95.75㎡,国有。

三、胡光位,威信县扎西镇桂花办事处堰塘小组39号附号1号(四至为:东至艾显富齐本宗地墙外脚;南至通道齐本宗地墙外脚;西至通道齐本宗地墙外脚;北至夹巷齐本宗地墙外脚)面积111.54㎡,国有。

四、谢小双,威信县旧城立街(四至为:东至空地齐本宗地墙外脚;南至空地齐本宗地墙外脚;西至曾以凤齐本宗地墙外脚;北至立街齐本宗地墙外脚)面积91.75㎡,国有。

对公告的土地使用权有争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书面向威信县国土资源局地籍股(联系电话:0870—6120574)反映,并提供相应权属依据,逾期无争议,我局将上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发证。

 

 

威信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6月3日     

来源:威信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