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信县国土资源局关于颁(换)土地使用证的公告(第010号)
26.05.2015 20:57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威信县国土资源局关于颁(换)土地使用证的 公告(第 010 号)
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以下土地使用权经初步审核,权属合法,面积准确,现予公告。 一、陶军、陶鸿,威信县扎西镇海子社区河坝村民小组(四至为:东至街道齐本宗墙外脚:南至魏宗银住房齐本宗墙外脚:西至通道齐本宗墙外脚:北至通道齐本宗墙外脚)面积225.33㎡,国有。 二、郑霞、郑超,威信县扎西镇观音办事处仓头:(四至为:东至道路齐本宗地墙外脚;南至曹华坤齐本宗地墙外脚;西至空地齐本宗地墙外脚;北至空地齐本宗地墙外脚)176.24㎡,国有。 三、李芬科(朱元高转)威信县扎西街中段(四至为:东至扎西供销社公用巷道齐墙中线:南至扎西供销社公用巷道齐本房阳台滴水为界;西至周清义宅齐共用墙中线;北至扎西街齐本房外墙脚)46.50㎡,国有 。 对公告的土地使用权有争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书面向威信县国土资源局地籍股(联系电话:0870—6120574)反映,并提供相应权属依据,逾期无争议,我局将上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发证。 -
威信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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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5.2015 2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