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信县国土资源局关于颁(换)土地使用证的公告(第011号)

26.05.2015  20:57

威信县国土资源局关于颁(换)土地使用证的

公告(第 011 号)

 

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以下土地使用权经初步审核,权属合法,面积准确,现予公告。

一、陈虹宇,威信县扎西镇麒麟小区农贸街(四至为:东至空地齐本宗墙外脚;南至通道齐本宗墙外脚;西至空地齐本宗墙外脚;北至农贸街齐本宗墙外脚)183.78㎡,国有。

二、曾昭其,威信县麒麟社区茶园路(四至为:东至本户外墙脚接夹巷;南至本户外墙脚接夹巷;西至接刘明昭住房齐墙中;北至本户外墙脚接空地)117.80㎡,国有。

三、周清鹏,长安镇长安街(四至为:东至孟为兴住房齐本房外墙脚;南至长安街齐本房外墙脚;西至余佑宣住房齐本房墙中线;北至本户原购销公司坝子齐本房外墙脚)118.7㎡,国有。

对公告的土地使用权有争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书面向威信县国土资源局地籍股(联系电话:0870—6120574)反映,并提供相应权属依据,逾期无争议,我局将上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发证。

 

 

威信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05月25日

 

来源:威信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