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信县国土资源局关于颁(换)土地使用证的公告(第08号)
04.05.2015 17:03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威信县国土资源局关于颁(换)土地使用证的 公告(第 08 号)
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以下土地使用权经初步审核,权属合法,面积准确,现予公告。 一、曾朝兴,扎西镇扎西街(四至为:东至牟延芝的房齐本宗地墙中线;南至巷道齐本宗地墙外脚;西至刘国亮房齐本宗地墙中线;北至扎西街齐本宗地墙外脚)面积77.10㎡,国有。 二、郑明风,威信县扎西镇建设街(四至为:东至本宗地与付汉三房墙中线;南至本宗地墙外接通道;西至本宗地墙外接建设街;北至本宗地与蒋永平房墙中线)面积43.24㎡,国有。 三、张成美(艾祖东转)威信县扎西镇人民路银行集资楼24幢2-502,面积21.76㎡,国有。 对公告的土地使用权有争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书面向威信县国土资源局地籍股(联系电话:0870—6120574)反映,并提供相应权属依据,逾期无争议,我局将上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发证。
威信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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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2015 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