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信县国土资源局关于颁(换)土地使用证的公告(第05号)

13.04.2015  00:34

威信县国土资源局关于颁(换)土地使用证的

公告(第 05 号)

 

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以下土地使用权经初步审核,权属合法,面积准确,现予公告。

一、威信县云龙泉水业有限公司,扎西镇大河村邱家村民小组,(四至为:东至空地齐本宗地墙外脚,南至公路齐本宗地墙外脚,西至空地齐本宗地水池墙外脚,北至林地齐本宗地墙外脚)面积665.00㎡,国用。

二、邹德芳,扎西镇九龙路88号,(四至为:东至付少先住房,南至扎西小学,西至杨明德住房齐两户墙中线,北至九龙路齐本宗地外墙脚)面积54.97㎡,国用划拨 。

对公告的土地使用权有争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书面向威信县国土资源局地籍股(联系电话:0870—6120574)反映,并提供相应权属依据,逾期无争议,我局将上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发证。

 

 

威信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04月2日     

来源:威信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