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云南省委通报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25.08.2016  19:45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 2016年1月25日至3月25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共青团进行了巡视,并于4月2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中共共青团云南省委党组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及相关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进度,抓好落实。当前,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一)关于“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和当前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制定印发了《2016年团省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在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中开展正反典型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反腐倡廉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细化明确责任。党组带头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团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中共共青团云南省委党组议事规则》,决策由集体做出,领导由集体实行,做到会前充分通气酝酿,会上高效履职决策,会后认真整理归档。三是切实密切联系服务青年。广泛深入听取广大青年群众的意见,在“云青网”“云南青年之声”开辟青年意见建议征求渠道,对团员青年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答复,妥善帮助解决。持续抓好团的机关干部随机调研联系青年制度实施,推动团省委机关实现开放日常态化,完善团干部“常态化下沉基层”制度、向基层服务对象报到制度、专职团干部经常性联系100名不同领域的团员青年等直接联系青年机制。切实增强团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推动建立符合群团组织特点的团干部选拔、使用和管理机制,提高团组织的常委、委员、代表中基层一线人员比例,打造专职、挂职、兼职相结合的团干部队伍。突出基层导向,积极优化青联委员产生方式和结构比例,推动学联组织和少先队组织改革。

   (二)关于“履行纪检监督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组定期听取机关纪委工作汇报,加强对重大问题、重要工作的研究部署和指导推动,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成员各司其职,认真履行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克服机关人员紧缺的困难,选齐配强机关纪委工作人员,充实纪检工作力量,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二是强化纪检监察制度建设。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检查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从制度层面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的落实。对机关及直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组织完成《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签订工作,层层传导压力。三是从严管理直属单位。建立健全定期审计制度,对团省委机关、青基会、青创会、青年与社会杂志社、实业中心、青年企业家协会、农村青年经纪人协会、青少年宫协会、志愿者协会、少先队学会等协会定期审计,实行审计监督,审计情况和审计报告报送机关纪委进行审查。

   二、廉洁纪律方面

   (一)关于“违反财经等相关纪律”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进一步修改完善财务制度,规范机关公用经费、会议经费、专项经费管理。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各基金会、事业单位、协会财务管理与监督。二是加强财务人员管理。要求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和规定,敢于坚持原则,提高管理能力,做到事前有预算,事中有监控,事后有审核。

   (二)关于“对下级团组织廉洁纪律宣传、监管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加强云南省共青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团省委党组制定共青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和实施细则,强化共青团系统的廉洁纪律宣传教育。组织各级团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提升机关和直属单位以及下属团组织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明确政策界限,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组织纪律方面

   (一)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积极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组织开展“如何进一步发扬民主集中制”为主题的党组中心组专题理论学习。二是坚持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班子成员主动把看法摆在桌面,把意见说在台面,把问题解决在当面,相互提醒、相互监督、相互帮助。进一步完善党组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之间、部门党员干部之间的谈心谈话制度,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做到时间地点明确,台账记录清楚。

   (二)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团干部协管工作力度。从严从实抓好州市级团委班子建设,对州市班子成员的配备和转岗工作严格把关,以适当方式提出意见。积极参与州市团委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工作,进一步加强州市、县级团委干部的配备工作,努力配齐配强州市、县级团委班子成员,确保全省团干部综合配备率在90%以上。二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对干部的“三龄两历”从严把关,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以开展全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管理审核。三是加强对团省委下属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和青年创业基金会的管理。对基金会的人事任免工作严格把关,认真考察,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要求及时向上级部门进行报备。对任命的云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任职情况向省民政厅和省委组织部进行了补充报告。

   (三)关于“团的基层组织‘松瘫软’”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把思想政治引领贯穿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广泛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组织各级团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与信仰对话”“与人生对话”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500余场次。组织先进典型以面对面分享交流方式,持续开展“分享团走基层”活动11场次。二是不断深化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落实。改善基层团组织工作条件,突出学校团建工作的基础性战略性源头性地位,发挥乡镇街道团(工)委的枢纽作用,推动区域化团建工作。以村“两委”换届工作为契机,加强政策指导,稳步推进村级团组织换届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村级团组织的干部配备。三是切实抓好团员发展和管理。严格按照团章规定的标准发展团员,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杜绝全员入团、突击发展、低龄入团的现象。抓好入团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严格入团程序和工作纪律,帮助基层科学制定团员发展规划,落实团员发展编号制度,统筹推动各个领域团员发展。从严管理团员,积极推动团员推优入党工作,保持团员队伍的先进性。四是加强基层基础团务工作。健全和改进“三会两制一课”制度,认真落实团日活动制度,注重依托互联网平台开展活动。完善和加强团员及团组织的档案、台账管理,为团员建立包含各项基本信息的团员登记表。创新团员管理手段,积极配合参与全国“智慧团建”系统建设。强化团员经常性教育和仪式教育,按照规定使用团旗、佩戴团徽、奏唱团歌。五是切实加强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下发了《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按照“分级管理、下跨一级,谁主管谁负责、谁建团谁负责”的原则,探索推广研讨式、案例式、模拟演练式、实践体验式教学。截至7月底,团省委直接举办各类基层团干部培训班6期,直接培训基层团干部和青年社会工作者1800余人。六是线上线下结合统筹做好青年服务。巩固县、乡两级团组织微博、微信体系建设,集中力量推动县级“青年之声”项目的全面铺开,继续狠抓“青年之家”品牌体系建设。2016上半年在全省建设了21家“青年之声”和“青年之家”示范点。打造以“青年之家”为主要载体的集成服务平台,特别注重结合当前服务青年创业就业工作,结合电商网点推开实际,开展专门服务,构建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服务体系。

   四、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一)关于“工作纪律执行不严”的整改情况

  加强干部职工管理,严格落实干部职工上班打卡签到制度,对干部职工在岗情况进行定期抽查,杜绝迟到早退情况发生。加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出境)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共青团云南省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出国(境)管理规定》,对领导干部的个人护照由团省委组织部统一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请假报批手续。

   (二)关于“抓工作重布置轻落实”的整改情况

  一是改进会风,精简会议。严格清理各类会议,从严控制以团省委名义召开的全省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开解决问题的会。二是改进文风,精简文件。控制文件规格,减少文件数量,严格控制文件发送范围,提高公文质量,压缩文件篇幅,严格按照“确有必要、注重效用”的原则起草文件。三是强化督查,落细落实。制定跟踪问效督查机制,确保工作按时、按质、按进度完成,杜绝重布置、轻落实,只有开幕式、没有闭幕式的现象。

   (三)关于“审计发现资金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控“三公经费”。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对“三公经费”、会议费等经费支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据实反映经济业务事项。二是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根据相关制度修订团省委机关《财务管理规定》,细化操作流程,对经费使用的申报、审核、审批、报销、核算各环节权限进行合理分配,增强可操作性。严格执行资产管理领导小组与分管书记听取直属单位汇报的工作制度,建立直属单位目标责任管理体系。

   (四)关于“对退休干部关心重视不够”的整改情况

  明确由团省委机关党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认真抓好退休干部工作。以“两学一做”活动为契机,加强机关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建设,每月组织退休干部职工进行一次理论学习,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专题活动,注重加强对退休干部职工的人文关怀,积极听取退休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管理服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共青团云南省委反映。

  联系单位:中共共青团云南省委

  直属机关纪委

  联系电话:0871-6399541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来源:云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