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汽车指导价被多数经销商执行或将认定为垄断

24.03.2016  17:21

     据发改委官网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汽车业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对汽车和汽车厂商、经销市场、售后市场等做出概念界定,并明确了垄断协议的禁止与豁免。

    《意见》称,汽车供应商对经销商和维修商设置转售汽车与汽车售后配件及用品的建议价、指导价或最高价,以及对经销商和维修商设置售后服务工时费的建议价、指导价或最高价通常具有效率效果。如果由于协议一方的压力或激励,建议价、指导价或最高价被多数或全部经销商所执行,在实质效果上等同于固定转售价或限定最低转售价时,根据个案具体情形,该等行为有可能被认定为固定转售价或限定最低转售价。

    发改委表示,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16年3月23日至2016年4月12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登陆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价监局子站(http://jjs.ndrc.gov.cn/)“反垄断”栏目,点击“《关于汽车业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对《指南》提出意见建议,并将意见发送到国家发展改革委(价监局)。

    发改委同时公布了反馈渠道,其中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价监局,邮编:100824。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编辑:范皛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