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打造公共资源交易全国“一张网”

01.07.2016  03:19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颁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明确,将推动平台从依托有形场所向以电子化平台为主转变,并构建全国一体化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打造纵横贯通的全国“一张网”。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确定的重要改革任务,是完善现代市场体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和约束行政权力,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
  2015年,国办印发了《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专门指出,要制定全国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办法,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和监督管理。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资委等部门在摸清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现状的基础上,开展课题研究,进行实地调研,广泛征求国务院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和服务机构以及各类市场主体意见,并通过委门户网站、中国法制网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做到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经过反复论证、修改完善,形成了《办法》,以部门规章形式联合颁布,并将于8月1日起实施。
  记者了解到,《办法》在明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职能定位的基础上,从规范管理、提升效率和加强监督三个方面,推动平台服务持续优化。同时,《办法》从系统的建设、联通和应用三个方面着力,推动平台从依托有形场所向以电子化平台为主转变。
  其中,在系统建设方面,《办法》明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建设电子服务系统、各级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推动建设电子监管系统,利用信息网络推进平台整合和交易电子化,实现全流程透明化管理。在系统联通方面,《办法》规定,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纵向与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互联,横向与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系统互通,打造纵横贯通的全国“一张网”。在系统应用方面,《办法》规定,公共资源交易应当推行网上预约和服务事项办理,各级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运用大数据技术对交易活动开展监测预警,为交易主体提供更加高效便捷、公开透明的交易环境。
  在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方面,《办法》围绕电子化、大数据和信用,推动建立多种监管方式结合的监管体系。一是电子化监管。《办法》规定,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实现对项目登记,公告发布,开标评标或评审、竞价,成交公示,交易结果确认,投诉举报,交易履约等交易全过程监控。二是大数据监管。《办法》在公共资源交易相关信息集中交换和同步共享的基础上,要求各级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运用大数据技术,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关联比对分析机制,开展监测预警。三是信用监管。《办法》按照市场主体事前信用承诺,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事中分类监管,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等部门事后联合惩戒的模式,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监管体制。使诚实守信者畅通无阻,让偷奸耍滑者寸步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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