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协委员建议将“托老所”纳入新建社区规划
2014年,我国老龄人口已突破2.5亿大关,老龄人口比例严重超过老龄化标准,我国早已步入老龄社会。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压力,养老问题备受社会各界关注。今年省两会上,养老问题也成了关注焦点。不少委员将目光投向养老服务及相关产业,提出了诸多养老建议。
政策助力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
2016年,云南将加快构建适应人口老龄化的养老保险政策体系,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并推动落实医养结合,规范养老机构管理,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新建养老机构床位1.6万张。
完善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
省政协委员杨萍等人认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解决了社会养老机构不足的困难,将大龄下岗女职工和缺乏生活照顾、需要居家看护的孤老这两个困难群体需要相结合,调动社会和企业的力量出资建立家庭养老院,成为老人、养护员、政府和多方受益的良好模式。但如果长期采用大龄下岗女职工作为服务者,不引进年轻化的专业人才,社区居家养老也很难发展到新的高度。而云南社区居家养老还存在场地紧缺、资金紧缺、专业服务队伍紧缺、配套设施紧缺等问题。
对此,杨萍等人建议,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及办公场地纳入新建社区规划。对原有社区,则由政府规划并出资对已建及老城区进行调剂和配置,不能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及办公场所的设置推给无能为力的社区了事。另外,还建议有计划地培养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的专业服务人才,在职业技术学院(校)中设置相应专业;在年度财政计划中专列居家服务专项资金,并将其列为保民生工程的配套资金;把社区居家服务系列的专业管理人员列为财政供养的事业单位人员;还可以通过政策的扶持和推动,让资金比较雄厚的各行各业从不同角度关注和介入养老产业,甚至可以引入国外合作伙伴;同时还要引进国外先进养老管理技术标准,尽快制定和出台我省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技术标准,从一开始就使这项新兴产业得到规范,使之能依法合规地健康发展。
放宽养老健康服务业发展
省政协委员蒋兴建认为,云南已是一个典型的快速老龄化和“未富先老”省区,云南老龄人口增长速度加快,这意味着,社会供养系数上升、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社会养老负担加重等问题出现,将给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带来较大压力。此外,云南省现有养老机构供需矛盾突出,普遍存在规模小、标准低、设施短缺等问题,服务功能不全,管理水平不高,维持运转较为艰难。
因此,蒋兴建在提案中建议,要充分发挥云南发展养老健康服务产业的基础优势,明确全省发展养老健康服务业的发展目标、发展重点、空间布局、产业体系、实施路径,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形成有效运行的服务与管理体系,并丰富养老健康产业发展模式。“发展养老健康服务业既有利于扩大内需、刺激消费,又能够促进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稳定民生、解决家居后顾之忧。这个项目应当成为云南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需求和扩大对外开放的迫切需要。”
扶持智能化养老设备制造
省政协委员金毅等人认为,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全国很多省市和云南都高度重视发展养老服务产业,但一直难以形成一个较为合理的产业链。当前,国家提倡与鼓励居家、社区等养老模式,为与之相适应的智能化养老设备提供了广阔需求空间,但智能化养老设备的制造和应用目前国内还处于起步阶段。云南无论地理气候、生物资源、生活资料、劳动力等都是最适合发展养老产业的地方,具有独特优势,但遗憾的是,养老服务产业目前受制于护理水平低、人工成本高、养老床位不足等因素。
对此,金毅等人建议,在传统制造业升级改造中,我省应抓住机遇,抢占研发、制造、使用先机,把智能化养老设备制造业作为我省新兴产业来打造和扶持,从产业引导、技术研发、资金扶持等方面做好布局,使智能化养老设备研发在云南、制造在云南、应用在云南,使智能化养老设备制造成为我省新的产业增长极。
加大农村养老保障金投入
近年来,随着老龄化和社会转型,农村养老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和紧迫,面临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土地保障功能弱化以及社会养老不健全等现实情况。民进云南省委认为,近几年来我省加快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但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还存在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低、新农保与老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合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制度接续、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民进云南省委建议,加大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性资金投入,尽量降低缴费标准,提高补贴资金,减轻农民缴费负担的同时切实保障其老年生活的质量。并借城乡养老保障合并时机建立养老金调整机制,以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需求。同时,加大贫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尤其要注重解决人的观念和素质问题,将人口压力转化成人力资源,是现阶段农民创业、就业、自己找养老出路的一项战略性措施。”(春城晚报 记者李思家 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