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督导检查云南河长制工作

28.04.2017  22:16

2017年4月24日至27日,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副主任谢志强一行4人,对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开展2017年第一次督导检查,在厅党组成员、省水文水资源局局长、厅河长制领导小组副组长高嵩及厅河长办相关人员陪同下,实地查看了曲靖市、陆良县、文山州、砚山县河长制工作情况,听取了云南省水利厅、曲靖市、文山州、陆良县、砚山县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并进行座谈交流。督导检查组检查了我省河湖分级名录编制情况、工作方案制定情况、组织体系建设情况、信息公开及报送情况、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河长制主要任务实施情况,以及水利部2017年第一次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整改意见落实情况后,认为云南省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各项工作推进统筹协调有序,省级实施意见有创新有特色有亮点有实招。

谢志强对我省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是加强对州市培训、指导。二是同步推进各级工作方案落地生根。三是不断总结完善各地河长制经验、做法。四是强化与环保等部门联动,做好基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