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参与临翔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8.06.2018  12:30
临人办〔2018〕41号

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研究室:

现将《临沧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参与临翔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6月26日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参与 临翔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参与临翔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促进创建目标顺利实现,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临沧市市级部门参与临翔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宣传工作实施方案>》(临宣通〔2018〕11号)要求,结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为目标,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人心,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推动公民思想道德教育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坚持丰富创建活动载体,创建宣传形式,拓展宣传领域。通过扎实有效的宣传工作,着力提高干部职工对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知晓率,提升干部职工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成为干部职工参与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自觉行动。

  二、领导机构与职责任务

  为加强领导,确保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宣传活动扎实有效顺利进行,成立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参与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龚文军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副组长:殷致宏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成 员:张根毛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

              罗成灿 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主任

              肖天瑞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

              李国荣 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保工委主任

              张子平 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杨文峰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承担组织和领导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殷致宏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杨文峰担任,负责具体工作,杨思莹、俸云兴、段春彩为工作人员,负责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

  职责任务:按照临沧市市级部门参与临翔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协调落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工作任务

  对照《临沧市市级部门参与临翔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宣传工作实施方案》,以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为总抓手,积极参与各项工作的开展。

  1.加强理论知识学习和自身素质建设。坚持开展集中学习、自学和研讨相结合的学习制度,教育引导机关干部职工严格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以身作则,做好“三做”(在社会做个好市民、在单位做个好职工、在家庭做个好成员)和“三管好”(管好自己的口,不说不文明的话;管好自己的手,不做不文明的事;管好自己的腿,不走不文明的路),切实深入到临翔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中去。

  2.加强机关作风和公共安全建设。强化社会舆论监督,提高行政效率,提升办公室形象。完善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制度,及时、规范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深入开展“文明机关”和“文明委室”创建活动,努力打造文明、高效、廉洁、公开、公正的人大机关。

  3.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社会公益活动,人大机关带头参加帮扶活动,制定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的办法,结合机关实际给予道德模范崇高社会礼遇,形成长效机制,并及时报送文明活动开展的相关信息。

  4.创建文明环境。为确保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将办公室卫生任务进行分解,指标量化到人、责任到人,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应定期对办公室内外进行卫生保洁,办公桌上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吐痰,保持整个办公环境整洁优美。同时要爱护公物,不得刻意损坏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公共设备,做到节水节电,养成良好的节能降耗习惯。

  5.强化宣传,共建共享。充分利用临沧人大网站、机关“两学一做”微信平台、电子屏幕等宣传阵地和宣传工具,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发动,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宣传活动真正做到人人皆知、深入人心,真正把文明创建活动转化为干部职工建设美好家园的自觉行动。

  四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成立由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为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为成员的参与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工作活动领导小组,负责人大机关整体创建工作的部署与开展。

(二)精心组织,加强协作。 要充分发挥人大机关的作用,把创建任务纳入各项工作中去,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三)强化宣传,突出重点。 为全面融入临翔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突出宣传重点。

  1.中国梦;

  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职工优秀传统文化;

  4.争创省级文明城市标语;

  5.临沧精神;

  6.学雷锋志愿服务宣传标语;

  7.市民公约;

  8.道德模范;

  9.好家风、好家训;

  10.文明乡风;

  11.文明旅游;

  12.文明礼仪;

  13.文明上网;

  14.文明餐桌;

  15.文明交通。

(四)狠抓落实,注重实效。 为了保证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将“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7年版)作为当前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谋划,做到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扎实有序推进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宣传活动开展,确保创建活动真正取得实效。机关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工作活动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机关创建活动进行小结和情况通报,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到位、活动任务完成不好的委室和个人进行通报,并责令整改,确保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宣传活动达到应有目的和效果。

  抄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抄送:市委宣传部,驻机关纪检监察组。

  印发:办公室各科。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6月26日印发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