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副书记仇和对妇联工作提出“融入改革法治进程 彰显妇联组织作为”的新要求

28.11.2014  22:16

      11月24日下午,省委副书记仇和在省妇联调研座谈时强调,全省各级妇联组织要融入改革法治进程,彰显妇联组织作为,在谱写中国梦云南篇章的伟大实践中更好地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



      仇和走访了省妇联维权服务中心,并看望干部职工。 




    在听取省妇联工作汇报后,仇和对省妇联的工作表示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5点意见。第一,突出思想统领,确保妇女运动正确方向。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对妇女工作的大政方针,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牢牢把握当代妇女运动的时代主题,确保妇女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第二,加强团结带领,支持妇女群众融入中心。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实施巾帼建功行动,引导支持妇女在经济发展上展现巾帼力量、在科技创新上展现巾帼智慧、在就业创业上展现巾帼业绩、在精神文明上展现巾帼形象、在生态环境上展现巾帼作为。第三,坚持改革引领,推进妇女事业开拓创新。在立足妇联传统的工作领域和工作优势的同时,加快推进职能定位、组织设置、服务领域、方式方法创新,使妇联工作常做常新、充满活力,使妇联组织成为党和政府信得过、妇女群众离不开的“妇女之家”。第四,贯彻法治要领,提升妇女工作治理水平。更好地树立法治思维、践行法治精神、增强法治信赖,自觉维护宪法、积极参与立法、广泛开展普法、大力促进守法,确保妇女事业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发展。第五,不断增强本领,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加强组织领导,把妇女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等。推动妇联工作群众化、民主化、制度化、法治化。践行群众路线,主动作为,强化舆情研判,帮助妇女化解矛盾、解决困难。多方协同支持妇联工作。抓紧完善全省妇联工作创新发展综合考评体系。
      会上,省女企业家协会、女医师协会负责人代表省妇联团体会员单位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