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和省妇联联合出台《云南省妇女儿童关爱救助及维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0.05.2016  11:15

 

按照我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以及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的要求,近日,省财政厅、省妇联在深入调研、反复沟通、认真测算的基础上,联合制定《云南省妇女儿童关爱救助及维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报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各州、市施行。

云南省妇女儿童关爱救助及维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出台旨在实施好全省“农村单亲贫困母亲安居住房援建”、“农村贫困妇女两癌救助”、“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和“贫困三八红旗手生活补助”等项目,发挥州、市妇联的积极性,带动州、市财政部门加大对贫困妇女儿童救助的投入力度,强化资金使用绩效,以项目化方式推进关爱帮扶贫困妇女儿童工作。

  该管理办法科学合理地设置了专项资金分配因素的量化指标和权重,根据各州、市工作任务量、贫困程度、绩效考核和重点任务等因素,采用统一规范的 “因素法”分配方式进行资金分配,优化资金分配流程,合理配置财政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办法明确了妇女儿童关爱救助及维权专项资金的管理原则、使用方向、分配流程,以及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管理,将绩效贯穿于管理的全过程,全面提升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绩效,并要求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做到规范透明、专款专用,切实为贫困妇女儿童提供关爱帮扶和维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