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食品安全办工作
如何做好食品安全办工作
云南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食品安全办主任 杨 杰
(2015年8月11日)
如何创造性地履行工作职责,用创新的思维探求食品安全办工作规律,当好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参谋助手,做到定位准确、目标明确、立足现实、着眼未来、把握重点,这对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公众的食品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我结合近年来的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工作实际,谈几点体会。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各地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力量得到加强,组织机构不断健全,职能职责进一步明确。各地食品安全办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创新管理,拓展思路,充分发挥了食品安全办的综合协调作用,为保障食品安全工作作出了努力。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由于食品安全工作的特殊性,工作中尚存在许多不足,需要认真思考研究,切实加以改进。
(一)对综合协调认识不够到位。有的地方对食品安全办的综合协调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外部看,有人认为食品监管工作任务大部分划转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同时政府食品安全办设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因此,食品安全工作就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事。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内部看,有人认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室负责食品安全方面的所有综合工作,因此,大量文稿、会务工作都交由综合协调处室负责。实际上,政府食品安全办设置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代为负责落实同级政府食品安全办的工作,而不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综合协调处室。
(二)协调联动机制不够完善。 一是 协调机制还不顺。 新一轮机构改革后,很多地方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工作规则和相关制度没有及时修订,或者落实不够到位。比如要求定期召开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会或者食品安全办主任会议不能按时召开,定期讨论食品安全形势没有形成惯例等。 二是 联动机制还不畅。 少数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大局意识不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高,配合不力。 三是 工作协调难度较大。 目前,虽然食品安全监管的环节少了,但涉及食品安全监管的部门没有减少,而且需要食品安全办协调的不仅有成员单位,还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内部处室。在规格相同的情况下,协调力度受到较大影响。
(三)调查研究不够深入。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文字材料多,对业务知识的掌握要求较高,要深入调查研究,分析判断。在平时的工作中主要靠听取汇报和查阅材料了解基层和部门工作情况,文来文往的情况较多,到基层实地调研少。即使下到基层,也往往只是听听介绍,看看材料,没有深入到田间地头,调查研究,特别是缺少随机调研和暗访。如果没有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没有刻苦钻研的精神,仅仅靠闭门造车很难找准问题症结,做到有的放矢,提出有用的工作建议,更谈不上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
(四)督查督办不够有力。食品安全办设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是代表同级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在抓食品安全工作的工作机构。因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仅要抓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事,还要代表食品安全委员会协调好各成员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日常工作中存在对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基层食品安全办工作传达文件、指示、批示多,督促检查不多,跟踪问效不够,一些重要工作的开展情况局限于要求各部门和基层上报进展情况,实际推进情况深入了解不够。很多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不高,进度缓慢。因此,食品安全办必须经常开展督查督办工作,促使相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
一、主动协调服务,在形成监管合力上下工夫
一要完善“一个机制”。 即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机制。通过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协调会议制度、风险分析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督查督办制度、联合执法制度、食品安全重大事故通报制度、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和举报投诉制度等,切实发挥食品安全办牵头抓总作用,严格加以落实。并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强化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努力形成统一、畅通、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自省政府食品安全办成立以来,推动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决定》、《云南省食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云南省食品安全监管问责办法》、《云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云南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食品安全政策法规体系。
二要明确“两种关系”。 一是政府与部门的关系。食品安全办是政府在抓食品安全工作的协调议事机构,必须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调动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共同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对政府要做好总结汇报,对各成员单位要做好沟通协调,从而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二是明确食品安全办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关系。食品安全办设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就要保障食品安全办职责有效履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明确专门的机构、人员专门从事食品安全办日常工作,并有专门的办公经费保障食品安全办工作的正常运转,而综合协调处室也要及时掌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内部业务处室相关工作情况,便于统筹把握。
三要着力“三个善于” 。 善于参谋。 做好食品安全办工作,一定要时刻将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放在心中,工作要有全局性和前瞻性,心中要有“一盘棋”,要与各成员单位一道,统筹谋划食品安全工作,形成意见建议报食品安全委员会审定,当好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参谋助手。要努力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这个“中心轴”作用,调动各成员单位围绕中心开展工作。要协助做好顶层设计,制定年度和长期重点工作计划,并做好督促检查工作,扎扎实实、稳扎稳打地抓好这些工作的落实,让工作件件有落实、有成效,按照预期目标层层推进。这样,通过我们长期的积累,层层的递进,最终由量变达到质变,才能让我们的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省政府食品安全办通过《云南省食品安全工作简报》、《食品安全舆情》及工作报告等形式,将全省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国内外食品安全舆情等有关情况,及时报告省委、省政府领导,供领导准确把握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动态。同时,不断完善舆情采编工作,分别与省广播电视局、新华社云南分社共建了舆情监测网络,及时掌握食品安全舆情动态并及时上报省政府领导,有效发挥了以文辅政、参谋助手和决策参考作用。 善于沟通。 食品安全办工作人员要学会站在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高度抓工作,明确思路,工作想在先、抓在前,提高统筹协调、科学安排部署的能力。遇到比较重大或棘手的事情难以协调时,多请示汇报,学会“借力”,积极请求党委、政府出面解决。在与各部门交往中,做到尊重、理解、以诚相待、热情服务,主动上门调研和沟通,了解各部门的工作特点和现状,及时反映各部门的困难和问题。只有这样,协调工作时才能得心应手,运用自如,才能真正做到到位不越位,代表不代替。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加强了与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的联系,注重工作上的汇报、衔接;加强了与兄弟省区市的联系,广泛交流经验,注重信息互通有无;加强与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州市、新闻媒体、有关高校及专家的联系,齐心协力,共同搞好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 善于协调。 食品安全综合工作涉及的部门多,协调难度大,要当好政府和部门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只有建立与各部门融洽和谐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工作关系才能达到整合力量、形成合力的目的。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在综合协调方面做了很多努力, 一是主动协调服务, 针对走私冻肉制品案协调打私办和有关部门进行查处,针对边境食品安全问题协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有关部门进行解决,通过主动协调,一批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存在的难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是加强应急处置, 对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发出通知要求强化管理;在野生菌上市集中时段,发出食品安全预警信息,提前预防事故发生;接到事故报告后快速、高效进行处置。在查处“魔爽烟”类儿童食品行动中,行动迅速,措施有力,在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组织召开的依法处置魔爽烟类食品的会议上进行汇报,并代拟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安部 教育部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依法处置魔爽烟类食品的紧急通知》,我省做法在全国推广。 三是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严厉查处云南丰瑞油脂有限公司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生产加工食用油脂案件,2013年8月,曲靖市中院开庭审理案件,判处云南丰瑞油脂公司罚金2.5亿元,丰瑞粮油公司罚金0.5亿元,判处公司法人赵建国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吴庆伟等14人5至18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是牵头开展专项整治, 从2012年开始,省政府连续4年针对存在的痼疾顽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015年正在开展畜禽屠宰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校园内外食品安全、白酒质量安全、规范“三小”经营行为5个专项整治行动。各地、各有关部门集中力量,重拳严打,整治行动不断深入。
二、加强督查指导,在抓工作落实上下工夫
作为政府“抓手”,食品安全办要做到不越位,不替代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但也绝不缺位,始终站在食品安全工作全局的高度,大处着眼,超前谋划,在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落实机制上下工夫。 一要明确责任分工 ,推动各级政府将食品安全列入目标管理考核,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层层分解监管责任,保证监管到位,构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 二要加强督查督办, 要把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就必须联合食安委成员单位,不定期对食品安全委员会部署的工作进行督查。将督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通报给政府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督促职能部门及时进行整改,有效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要严格考核问责, 科学合理的目标责任与严格的考核是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到位的重要手段。虽然《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级政府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目标及责任,但年底考核不严格按照食品安全责任目标和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兑现奖惩,就会极大地挫伤工作成效好的地方和部门的积极性,对有问题的地方也起不到惩戒作用,特别是对失职渎职的监管人员没有起到警醒的作用,一定要加强考核问责力度。每年年初,省政府食品安全办都牵头组织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组成若干个督查考核组,对各州、市政府和省级监管部门进行了食品安全督查考核,有效促进了各州、市政府和各成员单位目标任务的落实,并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通报考核结果。年终还对各地各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和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今年年初,省政府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食品安全考核指标,与各州、市政府和成员单位签订了2015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纳入对各州、市党政“一把手”的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进一步提高了食品安全工作在全局工作中的重要性。各州、市也要结合实际抓好本地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问责工作。 四要强化指导帮助, 有两层意思,一是上级食品安全办都有指导下级食品安全办开展工作的责任,下级食品安全办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都可以向上级食品安全办请示汇报。各级食品安全办要加强对下一级食品安全办的指导,同时对他们提出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及时回复。二是对于一些专业性比较强、覆盖面广的工作,食品安全办有义务组织专家团队开展指导。比如由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牵头,云南省食品安全研究院配合,针对基层提出检验检测技术力量缺乏,部分仪器设备闲置这一问题,组成云南省食品安全博士服务团,下到基层,通过授课、现场指导等方式进行帮助。各级食品安全办要加强指导在全省逐步建立起上下通达、左右顺畅、科学规范的食品安全工作体系,让上下的要求都能得到积极响应。
三、加强作风建设,在深入调查研究上下功夫
毛主席说过一句话大家都知道,“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但反观我们有些政策的制定,不接地气,闭门造车,没有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没有听取有关部门和基层声音,自己“敲敲打打”就搞出来了,这些政策不具备科学性和操作性,下面拿到了,读起来倒是朗朗上口,就是不知道应该怎么干。有的调研工作搞得轰轰烈烈,但“被调研”比较多,都是下面安排好的点,来来去去都是这些地方,到底实际情况是什么没有掌握,调研报告提出的意见建议没有代表性、针对性。因此,要转变工作作风。综合协调工作依靠报送资料但不能迷信报送资料,要善于“走出去”,要多与本部门业务处室交流、常跟食安委成员单位沟通、勤到基层监管一线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善于发现问题,写出针对性强的调研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有力参考。要发扬积极肯干、坚忍不拔的工作作风,大胆深入实际,大兴调研之风,不断研究总结食品安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真正担负起食品安全协调部门的神圣职责,为确保公众的食品安全发挥积极作用。近年来,省政府食品安全办针对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不足的问题,开展了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的调研,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和建议。到红河州和文山州进行调研,解决基层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将好的经验做法向全省推广。到广东、广西两省调研米线(米干)监管工作,到福建、厦门和辽宁、大连交流学习,对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开展示范创建,在树立典型方面下功夫
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是提升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力载体。有利于解决食品安全存在问题和隐患,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和制度。 一是 通过建设一批示范县市区,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推广一批先进经验,达到树立标杆,带动全省其他地区食品安全工作。我省2013年、2014年、2015年分三批遴选了23个县市区投入2300万元开展食品安全县市区创建工作。目前,各县市区在创建中,结合各地实际,积极开展探索实践,为创建工作积累了不少宝贵的经验。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组织相关力量,结合云南省实际开展了创建食品安全县市区相关问题研究,并编印了《云南食品安全县市区创建工作研究与实践》一书。二 是 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制定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食品药品监管所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先后两批在全省遴选了274个食品药品监管所,安排5480万元,每个食品药品监管所20万元,市县两级分别配套5万元,专门用于购置执法装备、开展人员培训和加强宣传等工作,进一步提升了食品药品监管所的监管能力。 三是 遴选16个州市和32个县市区开展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建设,安排3200万元,建立统一连通的信息平台,将监管工作纳入信息化、科学化轨道。 四是 开展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整合试点,在43个县开展试点,安排6450万元,每个县安排150万元经费,对县级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发挥了积极作用。此外,正在研究在全省各级各类“农庄.庄园”、食品产业园区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等。
五、推动社会共治,在凝聚各方力量上下功夫
抓好食品安全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建立群众的大联合,凝聚人民的强大力量取得食品安全保卫战的战略主动权。 一是联合广大人民群众, 不断充实群众“监督员”、“检查员”队伍,形成一支打击问题食品的生力军。 二是联合共青团组织, 建立充实食品安全志愿者队伍,调动志愿者队伍的积极性,为食品安全人民战争不断输入新鲜血液。 三是 联合专家学者, 充分发挥其在食品安全技术咨询、政策建议、科普宣传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充实食品安全人民战争的智囊团。 四是联合行业协会,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对食品安全的服务、监督、指导作用,加强行业内部约束,实现食品安全问题的全行业共治。 五是 联合食品生产经营者, 明确其主体责任,激发其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实现企业自律、自治。 六是 联合新闻媒体, 宣传党和国家的食品安全相关政策法规及食品安全工作取得的成效,曝光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完善监督职能。总之,联合战线就是要使人民群众以政府为主导的监督执法部门主力部队协调配合、整体联动,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在社会共治方面,省政府食品安全办近年来积极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分别 组建了“两队”, 2013年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和新闻办联合打造了首支专门宣传报道团队——云南省食品安全新闻报道团队,对政府部门食品安全监管的措施、做法和成效,政策法规,典型案例等进行宣传报道,正面引导社会舆论,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同时监督食品安全工作。2014年,省政府食品安全办联合共青团省委组建“青年志愿者团队”,带动广大青年参与到食品安全宣传、监督等工作中。 配备了“两员”, 在乡镇、街道办事处招聘了食品安全协管员,加强了基层监管力量。在行政村、城市社区聘用了食品安全信息员,监管触角延伸到了最基层。 成立了“两院”, 依托云南农业大学成立了云南省食品安全管理学院,依托昆明理工大学成立了云南省食品安全研究院,对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和食品企业负责人开展在职培训。同时,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专业本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学历教育。 搭建了“两心” ,2014年,依托新华社和云南省广电局现有舆情监测资源,推动成立云南省食品安全舆情分析中心,加强了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与分析。现正在与省疾控中心联合,筹建云南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研究中心,努力为全省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研究提供技术支撑。 正在推动成立“两会”, 成立了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顺应食品安全形势发展和国家有关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研究。依托有关食品企业推动成立“食品安全协会”,促进行业自律,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总之,食品安全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大胆探索、大胆创新,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加强食品安全为己任,以综合协调为重点,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力量,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来源: 综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