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率先明确女性进村(社区)“两委”及妇联组织换届目标任务、政策举措

11.12.2020  21:54

   近日,中共云南省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国率先下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村(社区)妇联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云换届办〔2020〕1号),请随小编的步伐,一起来了解通知精神吧!

  目标任务     1.重视培养女干部,采取专职专选等办法,确保每个村(社区)“两委”成员中至少有1名妇女成员,并兼任村(社区)妇联主席;   2.保证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比例达到30%以上;   3.村民委员会主任中妇女比例达到10%以上;   4.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比例保持在50%左右。     政策举措     1 合理配备职数     (1)每个村(居)民小组原则上产生1-3名妇女代表;每个村(居)民小组原则上产生1名村(社区)妇联执委,并兼任妇女小组长。如果村(居)民小组长是女性的,直接作为村(社区)妇联执委候选人。     (2)村(社区)妇联设主席1名、专兼职副主席若干名。主席从村(社区)“两委”女性成员中产生,如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是女性的,直接作为候选人选举担任妇联主席。     2 拓宽渠道推荐人选     (1)注重在现任女干部、女党员、女致富能手、女企业家、社会组织女性负责人以及返乡创业女性中,推荐政治素质好、服务意识强、群众公认度高、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热爱妇女工作的优秀女性作为村(社区)“两委”班子候选人,并推荐为妇联主席候选人。     (2)打破年龄、行业、身份壁垒,不拘一格把与妇联工作有密切关系的机关事业单位、“两新”组织及有关部门妇女组织负责人推选进入妇联组织班子。     3 认真落实专职专选     各级妇联组织要积极与同级党组织沟通汇报,细化妇女委员“专职专选”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确保按照法定程序,把优秀妇女推荐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4 把握人选推荐和选举方式     主席、专兼职副主席人选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由上届妇联执委会议提出报同级党组织审批,并征求上级妇联意见。执委人选由上届妇联执委会议研究提出后报同级党组织审批。     时间节点     全省村(社区)妇联组织换届工作与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同步进行,从2020年11月份开始,到2021年3月底结束。 编辑:魏咏雪 审核:杜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