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闹离婚 因老公不如老爸会疼人

07.11.2014  12:59

     妻子要离婚

    东阳市人民法院的陈法官,经手了不少离婚案,但最近她审理的这起案件,却仍让她暗暗吃惊:

    一位年近七旬的白发老人领着自己的女儿来到法院,要求代女儿起诉离婚。这是什么情况?

     路上捡的女婴

    他一养就是20年

    事情还得从二十多年前说起。

    老李是义乌人,平时跑跑运输,虽然手头不宽裕但日子还过得去,只是年近五十还一直单身。1989年的一天,老李在街上捡到一个刚出生不久的女婴。看着孩子纯真、依赖的眼神,老李毫不犹豫地收养了这个女孩,并给她取名小丽。老李一直对小丽视如己出,独自一个人又当爹又当妈地把小丽拉扯大。

    刚开始的时候,老李并没有发现小丽与其他孩子的不同,随着小丽渐渐长大,老人发现她的智力明显比同龄的孩子要低一些。

    但老李并没有因此放弃小丽,反而对小丽更加疼爱,想方设法培养小丽,让她学会做家务、学会照顾自己的生活起居,而且还让小丽学会了电脑,谋得了一份可以维持生计的工作。平时,小丽除了接一些打字的工作,也会做一些简单的手工活来贴补家用。

     闪婚丈夫不体贴

    女儿常住养父家

    时光匆匆,转眼小丽已经成人,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老李年岁见长,觉得自己再疼爱孩子,总有一天也会离开她。为了小丽终身的幸福,应该给她找一个可以相伴终生的伴侣。

    2011年,老李张罗亲友给小丽介绍了一个小伙子。小伙子姓王,在东阳做木工,虽然家里条件不太好,但是人老实勤恳。

    三四个月的交往之后,22岁的小丽与34岁的小王便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小丽随小王去了东阳生活。

    但是,因为婚前双方了解并不深,夫妻俩常有矛盾。小丽觉得和丈夫生活在一起,并不觉得快乐,丈夫还没有养父疼爱自己。于是婚后一个月,小丽就回到义乌父亲家,仍常年和养父老李生活在一起。丈夫小王只是偶尔去岳父家看望小丽。

    老李将女婿如何对待自己女儿的种种冷漠行为看在眼里,也曾多次找小王谈心希望能善待自己的女儿。“小丽还像个小孩子一样,你要有点耐心,多哄哄她。你把她娶回去,既不陪她,又不买东西给她吃,这怎么行呢?”小王虽然嘴上答应着,但行动上却没什么改观。

    过了几年,小王与小丽之间依然如此,双方不交流、不相处。小丽觉得与小王在一起并不快乐,老李也不放心女儿以后的生活,经过慎重考虑,老李带着小丽到法院起诉离婚。由于小丽不能完整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所以委托养父代为诉讼。

     老公不如老父

    双方调解离婚

    法庭上,小丽衣着干净,但坐在养父身边,低着头不说话。只有当法官问她是不是想离婚的时候,小丽点了点头。

    但小王还是想最后争取一次,他走到小丽身边,拉拉她的衣角,轻声问:“我们要不要再试试?”但是小丽转过了头,避开了。小王见到这个情形,也彻底死心了。他觉得自己和妻子小丽确实没有什么夫妻感情,同意离婚。

    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

    陈法官告诉钱江晚报记者,现在不少年轻人有“老公不如老父”的感叹。一方面,80、90后以独生子女居多,心理上、生活上均过于依赖父母,易以自我为中心,缺少关爱、宽容之心。夫妻发生矛盾,常“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另一方面,年轻男女容易冲动,“闪婚闪离”现象突出,婚后生活中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以至闹离婚。婚姻关系的维持,需要夫妻双方的共同努力、经营,尤其在发生矛盾的时候,不冷战、不暴力,共同肩负起对婚姻的责任感。(记者吕艺真 通讯员赵春阳 陈剑英)

编辑:实习编辑李平富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