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类电商奖励申报开始 最高奖100万元 本月20日申报截止

11.07.2017  08:53

昆明市商务局日前发布的“关于做好2017年省级稳增长电子商务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预通知”显示,电子商务企业、基地、园区和公共服务机构4种类型的电商奖励申报现已开启,每户最高奖100万元。

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昆明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昆明市结算和纳税,近3年内无违法记录,且在全市综合排名前列的电子商务企业、基地、园区和公共服务机构4种类型的电商主体可申报。但同一主体不能重复申报。企业通过期货电子交易产生但未发生实际产品交割并产生销售收入的交易,不属于补助范围。

根据《2017年云南省稳增长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奖励政策实施细则》,本年度全省的奖励规模总计5000万元。其中,全省综合排名前25位的电子商务企业及综合排名前25位的电子商务物流企业,每户奖励40万元;全省综合排名前10位的电子商务基地,每户奖励100万元;全省综合排名前5位的电子商务园区及综合排名前5位的物流快递园区,每户奖励100万元;全省综合排名前20位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机构,每户奖励50万元。

就电商企业的排名划分,省商务厅将聘请电子商务行业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制定评分算法规则,测算评审出4类主体的全省综合排名结果,并按规定进行奖励。

上述4种电商的奖励评价标准各有不同。其中,电子商务企业主要评价指标包括网络销售增长率、网络销售额、日发包量、创新发展成效和自建平台销售额等;园区则包括网络销售增长率、运营建筑面积、电子商务企业总数、电子商务企业入驻率、年营业收入、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发展情况、电子商务孵化中心建设情况等。

企业可向注册所在地商务、财政部门提交相关申报材料。此次申报于7月20日截止。(昆明日报 记者廖兴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