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小偷留字条 要求主人“自觉放钱”

05.02.2016  11:07

小偷留下的字条

给点钱就不来了,给500元就不来了,明天晚上放在外面你们放垃圾那里。

留下这张字条的人与景洪一家培训中心的主人蒋女士非亲非故,而是一个行窃失手后的“梁上君子”。他在连续作案得手5次之后,1月24日再次作案,这次空手而归,他就留下了这张字条,让蒋女士“自觉放钱”。

接到报警的景洪市公安局黎明派出所民警,通过对作案手法和离开现场的踪迹判断,初步确定嫌疑人为外地籍流窜作案的惯犯,便迅速在案发现场周围进行了布控,开展连夜蹲点守候工作。

1月29日晚上10时许,一个黑影出现在了蹲守民警的视线中,他蹑手蹑脚地走进蒋女士的培训中心,经过10多分钟的观察,确认“安全”后,迅速爬上了培训中心的窗户,刚开始拿出随身携带的工具撬窗户,就被埋伏在附近的民警冲上来控制住。当场搜缴了扳手、水果刀和螺丝刀等作案工具。

经查,被抓获的男子石某来自临近的澜沧县,有盗窃前科,而且两个月前才因为盗窃被景洪市公安局进行过治安处罚。据其供述,之前他已在这家培训中心盗窃了5次,累计偷到300元左右的现金。每次在这里行窃得手后,他还要打开培训中心的电脑玩一会“英雄联盟”游戏。“反正偷到的钱也是拿去玩电脑游戏。”石某说,这里又能偷到钱,又能免费玩游戏,这也是他多次光顾这家培训中心的原因。

由于石某属于6个月内再次犯案,根据相关法律条款须从重处罚。但其所盗金额尚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警方对其处以15天治安拘留的行政处罚。

春城晚报 记者 戴振华 通讯员 李宗英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