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失业保险缴费3月起 个人缴费费率从1%调为0.6%

05.06.2015  11:25

月薪3000元的职工年失业保险少缴144元

记者昨日从省人社厅获悉,自3月1日起,云南省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从3%下调为2%,其中个人缴费费率从1%下调为0.6%。按新的标准计算,如果你是一个月薪3000元的企业职工,此前按1%缴纳失业保险费,每月需缴纳30元,调整后每月只需缴纳18元,那么每年就能节省144元。

单位缴费费率下调为1.4%

据了解,为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稳定岗位、促进就业,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岗位促进就业作用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就明确了,云南省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从3%下调为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2%下调为1.4%,个人缴费费率从1%下调为0.6%,缴费费率的调整,按国家规定自2015年3月1日起实施,对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等企业的稳岗补贴政策国家有规定执行到2020年底。

通知》中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还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45%或40%两个档次给予稳岗补贴。

灾后失业职工可领保险金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受地震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地区还给予特殊的优惠政策,其中遭受地震烈度6度以上破坏性地震自然灾害,造成生产经营困难,在灾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仍采取措施组织生产自救的企业,在灾后恢复重建期间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下调为1.5%,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下调为1%,个人缴费费率下调为0.5%,对于受灾后暂时失去工作岗位的职工,还可以按照规定领取一定失业保险金。

除了调整失业保险金缴费费率以外,此次《通知》中还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并招用其他失业人员的,除按规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外,还给予3000元创业补助金。另外,对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和期满后的特困失业人员,将按照不超过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社保补贴以及最低工资标准100%的公益性岗位补贴。

记者 陆橙(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