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平安和谐基础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16.01.2015  19:13

      杜涛

      安全和稳定是幸福的基础,没有安全感,就没有幸福感。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大理白族自治州委作出建设美丽幸福新大理的重大决策,顺应了当代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趋势和全州357万各族人民对幸福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建设美丽幸福新大理,需要积极推进平安大理建设,全州各级政法机关要以维护好、保障好、服务好美丽幸福新大理建设为己任,切实为美丽幸福新大理建设夯实平安和谐基础,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最终标准,把服务群众、改善民生作为最大责任,全心全意为大理人民谋幸福。

      领会和把握幸福的基本内涵

      幸福是人类的特有属性,也是人类永恒的追求。大理白族自治州委作出的建设美丽幸福新大理的重大决策,涵盖了科学发展、社会进步,民生福祉、公众参与,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健康有序、平安和谐,民族团结、绿色环保、生态友好等诸多方面,建设美丽幸福新大理就是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重、富民为先,以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为核心,以解决发展不平衡为重点,以增强公共服务为突破口,以增进人民幸福为根本,把为各族人民谋福祉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让各族人民在大理这片热土上生活得更有质量、更有保障、更有尊严,更加普遍、更加充分地享受改革开放带来的实惠。

      夯实美丽幸福新大理建设基础

      幸福是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动态过程,尤其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相对不高的大理来说,跨越发展显得更加重要。一要不断夯实美丽幸福新大理建设的物质基础。推动大理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关键在跨越,重点在加快。因此,我们要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以建设富裕大理为目标,谋求跨越式的发展速度,创新举措,举全民之力全力推进大理驶入发展快车道,创造更加充裕的社会财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使加快发展成为增进人民幸福的根本。二要不断夯实美丽幸福新大理建设的文化基础。以建设文明时尚大理为基础,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深入挖掘大理深厚的文化底蕴,提升大理的历史人文资源,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积极构建覆盖城乡、惠及全州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三要不断夯实美丽幸福新大理建设的法治基础。全州各级政法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等一系列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和重大任务,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筑牢执法为民的宗旨理念,从思想深处解决好“权从何来”、“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把群众观点、群众路线贯穿到执法司法活动的每一个领域、每一个环节、每一起案件上。坚定公正的价值追求,自觉公正廉洁执法、维护公平正义,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努力使办理的每起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和法律的检验,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为美丽幸福新大理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建设美丽幸福新大理,平安是重要支撑和保障。全州各级政法机关要以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目标,着力维护社会治安,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完善社会服务管理体系,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信任感、幸福感和认同感。要主动顺应人民群众对平安的新期盼,加强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集中整治,构建打防管控结合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最大限度震慑犯罪,消除治安隐患,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要加大社会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力度,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大防范,健全群众利益协调、保障和诉求表达机制,提升决策科学化水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感。要完善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体系,推动社会治理向纵深发展。抓实医患纠纷处置机制、交通肇事处置机制、政法宣传舆论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矛盾纠纷调解“以案定补”机制、流动人口居住证(卡)管理机制等社会管理创新方面的工作,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要始终把维护法律尊严权威作为政法工作的重要使命,始终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政法工作的价值追求,创造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实实在在的政绩,以政法事业科学发展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为美丽幸福新大理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作者系大理白族自治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