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起昆明民用天然气将实行阶梯价格 每立方米3.31元至4.97元

21.12.2015  07:59

昆明市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天然气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明确从2016年1月1日起,全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气开始执行阶梯价格。

按照不同用气需求,居民用气量共分为3档,其中第一档为年用气量360立方米(含本数),价格为3.31元/立方米;第二档为年用气量360立方米以上至540立方米(含本数),价格为3.97元/立方米;第三档为年用气量540立方米以上,价格为4.97元/立方米。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居民生活用气以户为计量单位,阶梯气价以年度为周期执行,购气量额度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对于多人口家庭,通知明确,每户家庭人口超过4人(不含4人)且天然气没有用于商业用途的,可持户口本、居住证或居住地社区证明到燃气公司申报,经燃气公司核实确认后,按照每增加一人增加第一档用气量90立方米/年,超出部分执行正常价格标准。此外,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可凭昆明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每户每年用气在120立方米以内(含120立方米)的用气量,按2.00元/立方米的价格执行,超出部分执行正常价格标准。

阶梯气价实行天然气门站价格联动机制,国家调整天然气上游门站价格时,根据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测算并公布的天然气临时销售价格,市发改委将适时调整各档气价。(记者 张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