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业社会保险中心完成天保工程一次性安置职工社会保险补贴兑现和清算工作

12.02.2015  18:59

 

2012年底,国家决定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补助各省统筹解决天保工程一次性安置职工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2013年上半年,省林业厅明确由林业社保中心负责厅属企业(主要为改制企业)的补贴兑现工作。我中心会同计财处、天保办根据国家政策,研究相关的工作方案,并多次与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和省社保局沟通协商,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协助制定了《关于认真做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一次性安置职工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云林联发〔2013〕33号)。

按照通知要求和厅领导明确的工作职责,我中心随即围绕省级实施单位一次性安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的兑现组织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进行人员清理,核实补贴对象。林业社保中心对金沙江木材水运局等13户企业按天保工程政策一次性分流安置职工人数进行清理核实。于2013年8月至9月派出工作组赴楚雄、大理、丽江、攀枝花、昆明等地,深入每一户参保企业逐一核实天保工程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情况。通过认真核实,完成并确认13户企业3939名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的身份。

二是积极协调,落实安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工作。就天保工程一次性安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问题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省社会保险局一处反复交换意见,2013年10月初省社会保险局制定并下发各州市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软件,为全省天保工程一次性安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接续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组织培训,规范工作程序。2013年11月在澄江林业培训中心举办了省级实施单位天保工程一次性安置职工社会保险补贴工作政策业务培训会议,所属10户参保企业及王家营贮木场、原中甸林业局参加培训,我中心制定了《天保工程一次性安置职工社会保险补贴兑现工作流程》,要求各企业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之后又协助天保办完成了对16户重点森工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兑现工作的培训任务。

四是业务指导现存的11户参保单位,具体负责2户撤销的原林业科技开发公司和原林业进出口公司一次性安置职工的社保补贴兑现工作。我中心于10月底,下达了各企业天然林保护工程一次性安置职工社会保险补贴经费4628.07万元。

五是资金查验清算。2014年6月下旬,我中心制定了《天保工程一次性安置职工社会保险补贴资金查验清算工作方案》,由社保中心全体人员组成2个查验清算组,用半天时间集中学习培训,统一了查验工作方法和清算程序、步骤,明确了清算对象和工作进度。于7月开始对所涉单位开展了查验清算工作。历时一年半的天保工程一次性安置职工社会保险补贴兑现和清算工作按期结束。截止2014年6月30日,13户省级实施单位实际完成兑现人数3795人(含原林业科技开发公司、原林业进出口公司45人),兑现补贴资金50,954,648.33元。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谭蓓 | 作者:谭蓓 | 栏目编辑:谭蓓 | 栏目审核:谭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