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警方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13天“三查三告知”专项整治行动
为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期间全市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全面实现“五个坚决防止、三个确保”的目标,昆明市公安局决定从9月21日起至10月3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13天的大清查、大排查、大盘查和管理主体责任告知、依法规范经营告知、奖励举报渠道告知“三查三告知”专项整治行动。
为期13天的“三查三告知”(大清查、大排查、大盘查、管理主体责任告知、依法规范经营告知、奖励举报渠道告知)专项整治行动,紧盯全市治安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安全隐患,坚持精准打击、源头治理、主动出击、集中用警,重点对前科人员、吸毒人员、矛盾纠纷及隐患排查中的重点人员开展打击、处罚、收戒,对重点行业场所集中排查隐患,对治安乱象开展整治,对多发性侵财案件及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打击处理,对行业场所开展“三查三告知”,配合消防部门对重点部位、场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形成震慑、营造氛围,实现“风险隐患下降、治安秩序稳定、人员打处上升、高发案件整治、压力传导到位、宣传发动广泛”工作目标。
昆明市公安局成立“三查三告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省公安厅副厅长、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周建忠任组长,市局其他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市局直属各部门及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局治安支队,市局警令部、政治部、警保部、法制、督察、监管、刑侦、人口、国保、禁毒、科信、反恐、经侦、交警、巡警、特警支队及公交、便衣、经文保分局等多警种、多部门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牵头并具体负责方案制定、综合协调、督导检查、情况通报、考核评比等工作。
“三查三告知”专项整治行动由市公安局隔一天组织一轮集中统一行动,由一名市局副局长负责组织实施,其余时间由各分县局和主责警种结合实际自行组织。
为期13天的“三查三告知”(大清查、大排查、大盘查、管理主体责任告知、依法规范经营告知、奖励举报渠道告知)专项整治行动,以共同推动落实综治维稳责任制为抓手,公安机关会同民宗、城管、工商、教育、文广体、住建、民政、交运、环保和综治、宣传、街道办等部门,固化完善信息互通、突出问题会商、联动执法检查、应急支持处置等工作机制,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齐抓共管、联合执法。
按照市公安局集中统一、警种牵头实施、分县局主战的原则,各分县市局全天候滚动开展,对市局下发的整治指标、整治清单和自主研判发现的治安乱点,精准开展打击整治;对涉及全局性的专项整治任务由市局统筹安排,分级分类、各有侧重。
按照“以治乱为重点、以整治为方式、以三查为举措”的要求,紧盯治安乱点、治安重点和治安突出问题,强化打击处理,统筹抓好各项工作。
以情报信息为先导,实现“精确预警、精确控制、精确打击、精确防范、精确指挥、精确处置”贯穿整个专项整治行动,务求整治行动声势与质效并举。
为期13天的“三查三告知”(大清查、大排查、大盘查、管理主体责任告知、依法规范经营告知、奖励举报渠道告知)专项整治行动,市公安局抽调2200名警力参与“三查三告知”专项整治行动,各分县市局结合实际每日开展滚动整治。
9月21日,由人口支队牵头,率先对实有人口和城中村、出租房、客运站、地铁站等治安重点地区进行“三查”。对宾馆、酒店、网吧、洗浴中心、出租房业主等重点行业场所、从业人员,实行“三告知”。
为期13天的“三查三告知”(大清查、大排查、大盘查、管理主体责任告知、依法规范经营告知、奖励举报渠道告知)专项整治行动,将结合市局“1+1+13”重点专项行动相关工作部署,重点围绕刑事治安警情高发、多发性案件、高发案类别和突出治安问题,建立健全类案打防控一体化机制,深入实施类案式精准整治。同时,以突出治安问题为导向,重点围绕警情、案事件高发多发、治安形势反复反弹、社会秩序长期混乱的区域部位,以重点群体、特殊群体、高危群体、行业场所、企事业单位等为对象,按照“反复整、整反复、防反复”的要求,实行滚动式综合整治。
为期13天的“三查三告知”(大清查、大排查、大盘查、管理主体责任告知、依法规范经营告知、奖励举报渠道告知)专项整治行动,由市公安局科信、网安、技侦部门提供技术保障支撑,刑侦、国保、治安、经侦、禁毒、特警等实战警种成立专门工作小组,针对街面暴力抗法、阻碍执法,及时调度警力依法打击处理。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公安机关将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和“保护合法、整治违法、打击犯罪”的要求,始终坚持“严打严防、严管严治”,持续深入推动严打整治,坚决确保全市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