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富民县大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的公告
26.01.2015 12:17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富民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富民县大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的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2012〕2号)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划政策,我县对富民县大营镇(现永定街道办原大营镇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了局部修改。通过规划调整,保障富民县大营镇建设用地需求。现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已批复同意修改《富民县大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根据《关于进一步改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审查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规〔2014〕99号)的规定,现予以公告:
一、规划期限:2010-2020年。
二、规划修改范围:大营镇三村、东元、大营等7个村委会范围内。
三、规划修改内容:本次规划修改共涉及7个村民委员会。本次规划修改后富民县大营镇耕地保有量、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等各项指标均未突破,我县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了规划修改听证和规划修改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工作,与会代表同意该修改方案。
四、规划修改批准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
五、批准修改文号:昆政复〔2015〕6号。
六、批准日期:二O一五年一月十六日。
特此公告
富民县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6日
来源:富民县国土资源局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26.01.2015 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