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杜梅同志任职的通知

28.05.2015  13:51

州妇幼保健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兹决定:
  杜  梅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院长。
  此通知


2015年5月8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大理州 发布人:5329000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