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机场警方依法对谎称包内有炸弹的乘客行政拘留

05.06.2015  20:36

云南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

2015年6月5日

 

  6月4日9时55分,云南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大理分局值班民警接到报警称:“祥鹏航空公司8L9929大理飞往西双版纳的航班上有疑似爆炸危险物,请公安机关前往处置。”接警后,大理机场公安分局和大理州公安局迅速出警处置。 

 

经公安机关查明,祥鹏航空公司8L9929航班共有旅客112人,机组人员9人。该航班乘客吴某洁(女,53岁,黑龙江人)在登机时称:“我的包内有炸弹”,航空安全员获悉后立即报警。警方到现场后,随即进行了清舱、排爆等全面安全检查,确认该航班无爆炸物。经机场方面对该航班人员、物品进行二次安检,航班延误长达近两小时后飞往目的地。 

 

大理机场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依法给予吴某洁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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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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