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检察院 对首例非法捕捞案提起公诉

11.06.2015  11:45

      近日,大理市检察院依法对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提起公诉,该院分管副检察长乐松亲自担任公诉人,带队到大理市法院设置于银桥、挖色两个环洱海重点渔民聚居区乡镇的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出庭公诉,法庭采纳了大理市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并对4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作为大理州首发的两例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在公安机关破获案件之初,大理市检察院环境资源检察科就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取证。案件移送至该院后,该院切实履行好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责,依法对两起案件快捕快诉,从案发到出庭支持公诉仅用了两个月的时间。

  在公开庭审当天,鉴于旁听群众较多,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的同时,还开展了以案释法,使旁听群众对非法捕捞对洱海生态环境造成的严重危害有了深刻认识,达到了公诉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