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检察院 争创“全国文明单位”

09.06.2015  10:42

      大理市检察院把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作为锻造过硬检察队伍、创造优质检察服务和打造公正法治环境的强大动力,经过全体干警的不懈努力,该院已4次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 2次被评为州级文明单位,1次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日前,该院下发了《关于2015-2017年创建全国文明单位规划》,以多项措施向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的目标迈进。《规划》明确提出了要以突出组织领导、突出思想教育、突出培育环境、突出检察职能、突出廉政建设等。为了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规划》中明确时间、细化任务、责任到人,将创建分为学习动员、措施落实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形成“人人重视、个个参与、全面受益”的创建局面。

  今后三年,该院干警将以坚定的决心、十足的信心、超强的责任心向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的目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