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三力”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爱帮扶机制
近年来,云南省大理市委围绕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的目标,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重点,把健全完善党内激励关爱帮扶机制作为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有力抓手,不断增强基层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以党内和谐带动社会和谐。
开展关爱行动 激发党内活力
大理市积极开展“农村党员关爱行动”,探索建立关心关爱老党员制度。从2007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近100万元,对全市60岁以上的农村党员和60岁以上的社区困难党员分别给予每人每月20元、40元的定期生活补助。经济条件较好的村(组)在市级补助的基础上,从村集体经济收入中安排资金对老党员实行定期生活补助,下关镇荷花村对60岁以上的老党员和离任的村(组)干部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元、20元的生活补助,大理镇东门村每年安排20万元对60岁以上的老人给予生活补助,使老党员切实感受到了各级党组织的温暖。
强化激励保障 增强发展动力
市委针对村(居)干部长期处在基层工作第一线,“端的是泥饭碗,干的是硬任务”,工作艰苦、工资待遇低,离任后生活难以保障等实际,不断建立健全村(居)干部激励保障机制,有效激发了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一是提高补贴,从待遇上关怀干部。市财政每年安排2400多万专项资金,用于提高村(居)干部待遇,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岗位补贴达到每人每月1800元,不是“一肩挑”的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岗位补贴达到每人每月1700元,村党总支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岗位补贴达到每人每月1650元,给予村委会委员、村民小组长每人每月500元的补助。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一肩挑”的达到每人每月2200元,不是“一肩挑”的社区党总支书记和居委会主任达到每人每月2100元,社区党总支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达到每人每月2000元,居委会委员达到每人每月1900元。按照党员人数给与农村、社区、非公和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每人每月100-300元的工作补贴。二是实行“五险”保障,从生活上关爱干部。按照本人自愿,统一管理,分级负担,权利与义务相统一,保障基本生活的原则,从2007年起,由市财政每年投入140余万元,对在职在编的300多名村(居)“两委”干部实行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种保险,切实解决了村(居)干部的后顾之忧。三是公开选拔,从政治上激励干部。积极拓宽村(居)党组织书记来源渠道,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外出务工人员、转业退伍军人等群体中选拔村(居)党组织书记,进一步优化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加大从优秀村(居)干部中招考选拔公务员工作力度,招考的公务员中,已有多名走上了科级领导岗位,为村(居)干部增长才干、有所作为创造了条件。
实施党员帮扶,提高党组织凝聚力
以提高农村党员“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为重点,各级党组织在帮扶困难党员过程中不仅“供血”,更注重“造血”。从2004年起,市委、市政府每年安排50万元的农村困难党员帮扶资金,乡(镇)、村也投入一定的资金,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随机调研活动的开展,在随机调研和走访过程中,发现有需要救济、救助和资助的农村困难党员,则及时启动救助、帮扶程序。对于生活在扶贫线、保障线以下的,视生活困难程度,一年一次性给予500—3000元生活补助;对因大病、重灾及突发性事故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个人难以承担的党员予以1000—6000元的救助金;对于有创业项目但缺乏资金的党员给予5000—10000元的创业支持;鼓励农村困难党员参加市级以上人社、农业、供销等部门组织的技能培训,对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给与100—500元奖励。
2014年,大理市委积极落实“红色信贷”政策,与农村合作银行合作,采取政府贴息的方式向农村党员发放600万元的贷款,用于支持有项目、无资金的困难党员进行创业。“党员致富工程”实施以来,农村党员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明显增强,党员的政治、经济、形象三个地位得以提高。
(云南省大理市党建云平台供稿 杜凯洋 袁鸣 王正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