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纪委监察局聚焦主业打造反腐“尖兵”
“十处敲锣,九处有他”,大理白族自治州基层干部群众曾经这样比喻纪检监察干部——一直以来,纪检监察机关陷入“重重事务”之中,其中很多与本职关系并不大。
2014年以来,大理州纪委、州监察局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开展转职能聚焦主业、转方式强化监督、转作风打造“尖兵”工作,逐渐从“挡箭牌”、“救火队”、“消防墙”等角色中退了出来,全州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越来越严密、执纪越来越严厉、问责越来越严格。
围绕主业,州纪委、州监察局进一步清理牵头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目前,州纪委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原先的68个精简至15个,将纪检监察工作重心集中到了抓纪律、抓作风、抓办案上。同时,制定出台了《大理州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把28项牵头任务分解到各单位和部门,通过整合4个、新设4个和重组2个内设机构,使从事执纪监督的内设机构占内设机构总数的66.7%,直接从事执纪监督主业的编制数占机关行政编制总数的66.7%,为进一步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提供了坚强保障。
回归主业后就要发力正风肃纪。以开展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为契机,大理州纪委、州监察局构建“来信、来访、互联网、电话”四位一体的信访网络举报体系,加大信访排查力度,实现信访与案件查办无缝对接。今年上半年,大理州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717件(次),同比增13.6%;立案186件,同比增36.8%;结案95件,同比增31.2%,处分违纪人员159人,同比增37.1%。挽回经济损失1330.47万元。同时,全州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5个,给予党政纪处分22人;查处收送“红包”问题6个,对6名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
州纪委、州监察局还制定和完善了《大理州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全面加强和规范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执法和日常工作行为,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做好基础性工作和日常工作,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免疫力”和工作水平。
本报记者 杨富东 通讯员 邹阳 杨艳玲 刘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