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

22.06.2018  12:10
 

本报讯(记者 陈耀) 6月20日至21日,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雄主持会议,并就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提出要求;副主任程云川、许映苏、王兆炜、李东,秘书长茶兴培及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大理州2017年州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州人民政府关于大理州2017年州本级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州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8年全州政府债务限额和州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及审查结果报告、《州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撤销拟设立和已设立政府类基金决议决定的议案》及审查报告、《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贫困村整村推进项目情况的报告》及调查报告、《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信息化建设情况的报告》及调查报告、关于《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草案)》的说明、《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通过了审议意见,并表决通过了相关决议及人事任免议案。

副州长吴云劼,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鲍康,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永华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