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本报讯(记者 涂序波) 昨日,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任命静炜为大理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袁爱光主持会议,副主任李红卫、孙珍玲、孙明、寇铸勋、李超、朱建斌,秘书长李宗贤,以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参加会议。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邹子卿、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鲍康、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普赵辉等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大理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大理州2014年州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通过了大理州人大常委会对《大理州人民政府关于大理州2014年度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大理州人大常委会对大理州人民政府《关于城乡低保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表决通过了大理州人大常委会关于确认许可对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尹仕娥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通过了大理州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提请审议的人事任免议案。
袁爱光在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要求,加强跟踪监督工作,做好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扎实做好两个条例二审后的相关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三审稿和说明,提交主任会议研究后,提请下一次常委会议审议。下半年,要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发展、关注民生履职尽责,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在重实情、讲实话、出实招、求实效上下功夫,高质量完成好全年的各项任务。
不是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以上领导干部,云龙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各县市人大常委会一位副主任列席会议。
州委编办、州水务局、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审计局、州民政局各一名领导列席会议,12县市各一名州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州水务局、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审计局、州民政局除列席会议领导外,另有一位相关人员到会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