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法院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04.11.2014  12:04

      □ 记者 赵子忠

      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坚持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来抓,增强行动自觉,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责任担当,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组,基本建立了以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各党组成员分工负责的组织领导体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落到了实处。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统一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推荐和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部门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组主要负责人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廉洁司法的表率。

      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州中级人民法院各级党委深刻认识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理念,既要承担抓发展、保稳定的责任,也要履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既挂帅又出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各负其责,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加强对分管联系部门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并充分调动、发挥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和廉政监察员的作用,认真落实任职回避、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以严格的管理和全方位的监督,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领导指导。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程度,直接决定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推进力度和实际成效。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领导多次到各基层法院开展调研,对机关作风、司法作风摸底排查,随机到各庭室检查、指导工作,对干警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严抓诉讼服务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将“两个中心”建设视为法院与人民群众对接联系的桥头堡,从设计图纸到施工建设,州法院主要领导多次与相关人员交换意见、作出指示和要求。今年以来,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以院党组书记亲自上廉政党课、开展廉政谈话、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先进典型事迹电影为内容的党风廉政专题教育12次。同时,组织干警对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重要论述,省纪委九届四次、州纪委七届二次全会精神进行系统学习、深刻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