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水务局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09.10.2014  13:07

      本报讯(通讯员 茶崇亮) 近年来,大理州水务局党委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层层签责、严格考核、建章立制,严格落实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为全州水务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州水务局党委始终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反腐败“四位一体”的要求,遵循“抓书记、强班子,抓发展、明思路,抓覆盖、建组织,抓规范、建制度,抓阵地、建场所,抓保障、增投入”的工作原则,建立完善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探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新举措、新方法,真正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细化责任内容,狠抓责任落实。紧紧围绕全州水务工作实际,制定符合全州水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水务工作引申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就落实到哪里。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组织15名处级领导干部填写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和45名科级干部填写了《大理州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登记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坚持重大决策、重大投资项目、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安排使用等“三重一大”问题由集体讨论决定。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大理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大理州国家公职人员客事办理规定》和公务用车配备管理使用等规定,狠刹“四风”问题,严厉整治“庸懒散慢玩浮”不良风气。认真执行党政主要领导“接访、下访”的要求,积极办理上级交办、转办的信访举报件,并落实党委成员信访包案制度,按规定进行查清和处理。按照“清单之外无权力”的要求和公开透明原则,认真开展清权确权,取消了审批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项,下放审批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项。认真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做到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控制,确保水利工程建设“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生产安全”。

      坚持抓小抓早,强化监督考核。为确保水利资金安全、项目安全和干部安全,州水务局党委坚持预防为主,加强正反典型教育,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每年组织开展两次廉政党课、一次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清理规章制度,健全长效机制。按照“废改立”的要求,及时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并结合水务工作实际,制定了《大理州水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大理州水务局科级干部述廉制度》等26个制度,从严格内部管理、规范内部秩序、述职述廉评议、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等方面,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形成了一套“职责明确、办事高效、行为规范、运行有序”的工作机制,确保干部职工令行禁止、守则如磐,树立了水务干部队伍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