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到大理州检查河长制及小流域治理工作

12.09.2017  10:32
 

本报讯(记者 辛向东 通讯员 曾彪) 9月7日至8日,以省水利厅副厅长和俊为组长的检查组到我州检查河长制及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

检查组先后到大理市古生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区、洱源县南河涧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区实地察看了项目建设情况;到阳溪、永安江、三库联通出水口、海印村察看了河道和洱海水质情况,详细了解大理州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实地检查和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检查组对我州河长制工作情况开展和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洱海保护治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大理州高度重视河长制和水土保持工作,河长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并进入深化发展阶段;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在建项目稳步推进,拟建项目申报进展顺利,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与洱海保护、河长制工作有机结合,成效明显。

检查组指出,全面实施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保护生态环境的现实要求,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时间紧、任务重,要倒排工期,加快工程进度,确保项目及早完成;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加强质量监管和资金使用管理;要进一步加强宣传,营造人人关心支持河长制工作和水土保持生态治理的良好氛围。

州政府办、州水务局、州河长办等相关部门领导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