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强化低保资金监管用好“救命钱”

27.08.2015  15:34

      本报讯(通讯员 何洛)城乡低保资金是困难群众的“救命钱”,我州高度重视低保资金的监管,认真落实“十二五”期间每年按15%的比例提高城乡最低保障线标准,保障低保资金安全、规范、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目前,全州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41元、达到305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19元、达到143元。
      逐级审查,严把“资格关”。为避免“关系保”、“人情保”以及提供虚假信息进行骗保等行为,坚持实行村(居)、乡(镇)、县三级审核,按规定条件设立审查内容和流程,对申请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人员信息、享受标准进行审查,按“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认真清理,严把“政策关”。认真清理低保政策落实和低保资金发放到位情况,确保“应保尽保,应发尽发”。对应当调整低保金标准的及时调整;对已较好改善生活,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耐心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及时清退;对弄虚作假骗保人员,即刻取消低保资格。
      规范流程,严把“管理关”。规范资金管理,设立低保资金专户,按照“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封闭运行”的原则,严格对照发放名单、保障人数、保障金额发放。
      强化监督,严把“公示关”。及时将入户调查、信息对比、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结果进行公示,坚持将低保对象的家庭成员、收入情况、保障金额等在樟树阳光农廉网上长期公示。建立基层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防止出现人情保、关系保。设立举报信箱,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广泛监督,保证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