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建立五级河长制

08.09.2017  10:13
 

本报讯(记者 管毓树) 为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落实、落细,大理白族自治州不断创新思路和工作机制,采取强力措施,全面推行建立五级河长制,打造河长制新模式。

大理州紧紧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按照“12345”的工作思路,即突出“洱海流域治理”一个重点;抓住“水质断面监测、河长考核考评”两个关键;全面建立“五级河长制、技术管理与支撑、考核管理与社会监督”三大体系;抓实“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四项重点工作;切实做到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工作方案和行动计划出台,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人员编制和项目保障资金等五个到位,深入推进河长制。

初秋时节,记者走进洱源县茈碧湖,青山环绕,水清如碧。河岸边,绿树成荫,干净整洁。“河长制实行以来,力度大,措施硬,近来已清理2万个非法捕捞工具,均作统一销毁。”茈碧湖镇九台社区主任文烈高说:“每天都要巡查,每天都要记日记。绿化、污水口、非法捕捞均要管。

有河长、沟渠长、段长,湖、江、河、库塘均要覆盖,做到有人干,有人管。”洱源县水务局局长董占雄说,洱源设立98个水质断面监测点,涵盖乡镇及行政村水质断面,委托第三方检测,一月一报,用数据说话,只要水质有变化,河长就得找原因,查来源,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州级、县市级、乡镇级、村级、组级’五级河长制,每一级河长是主要领导担任,责任落实,考核到点。”大理州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张沛聪说,大理州在全省率先出台河长制工作方案,目前,大理州五级河长共8783人,专管员1730人。州级河长每季度巡查不少于1次,县市级河长每月不少于1次,乡镇级河长每月不少于3次,村级河长每周不少于1次,组级河长常态化,并建立河长工作台账。截至目前已巡查15000余人次。

同时,建立“三级督察体系”,设立州级、县市级督察体系,设州县督察长和乡级督察体系,形成州、县、乡完备的三级督察体系。层层压实责任,层层组织发动,打出停污、截污、三清洁、入湖河道整治、村落污水收集等一系列组合拳,河长制工作实现了从单一河道治理到流域综合治理、从阶段性治理到常态化管理、从政府主导到全民参与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