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到大理州对民族区域自治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本报讯(记者 罗帮义) 9月26日至27日,省人大常委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刘一平率队到大理州开展“一法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执法检査,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我州工作情况汇报。
检查组一行在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领导陪同下,先后到巍山县永建镇、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大理市大理镇,重点对我州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财税优惠政策落实、精准扶贫、生态保护和补偿机制落实、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选拔培养等进行检查。通过听取所到乡镇的汇报和实地走访后,检查组对我州执行“一法一办法”工作给予肯定。
检查组强调,大理州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把握新形势下民族工作规律,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一办法”,不断推动大理州民族区域自治、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一法一办法”颁布实施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州委、州政府团结带领全州各族人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考察云南考察大理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立法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牢牢把握“两个共同”的民族工作主题,积极开展民族立法工作,牢固树立依法治州理念,用好用足用活优恵政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抢抓机遇,攻坚克难,全力以赴抓发展、护洱海、攻脱贫、推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促跨越,经济发展稳中向好,在推进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经济发展方面开拓创新,取得了可喜的成就,全州呈现出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稳定、人民幸福的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