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15.03.2018  10:32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13日至9月13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大理州委进行了巡视。2017年11月30日,省委巡视组向大理州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四个意识’树得不牢”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制定《中共大理州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大理跨越式发展的意见》,开展17个重大课题调研,坚定不移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在大理落地落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考察大理重要讲话精神,着力解决影响“一个跨越、三个定位、五个着力”落实的突出问题,全力以赴护洱海、抓脱贫、稳增长、推改革、惠民生、促跨越、强党建。二是采取断然措施,开启抢救模式,实施流域“两违”整治、村镇“两污”治理、面源污染减量、节水治水生态修复、截污治污工程提速、流域综合执法监管、全民保护洱海等“七大行动”,全面打响洱海保护治理攻坚战,洱海水质保持稳定并持续向好。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肃清白恩培、仇和等案件余毒,加大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查处通报力度。

(二)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立五级河长制管理体系,制定《大理州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洱海流域生态产业发展。二是成立大理经开区专项整改工作小组,制定整改方案,逐条逐项整改落实,加快推进经开区深化改革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成立意识形态专项整改工作小组,制定整改方案,逐条逐项整改落实。建立“抓两层、强制度、促五有”工作机制,对意识形态领域6家州级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二是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工作台账,启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第一轮巡察。三是认真分析研判,做好网络舆情预警;创新宣传报道方式,严格执行刊播“三审”制度,讲好大理故事,树好大理形象。四是加强意识形态领域调研,及时交办整改存在问题,加强教育引导,全力化解矛盾。

(四)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成立脱贫攻坚专项整改工作小组,制定整改方案,逐条逐项整改落实。层层签订责任状,压实“五级书记”抓扶贫责任。出台"2+X"脱贫攻坚系列文件,制定新一轮行业精准扶贫行动计划。二是开展易地扶贫搬迁专项整改行动和农村低保动态管理精准施保大排查专项行动,严格执行信贷扶贫相关规定。三是开展“找问题、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剔除错评人口8176户24801人,新纳入漏评人口3330户11979人。大力推进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的产业扶贫新模式。四是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行为,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认真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排查问题线索1068件,移交处置438件。五是加大扶贫政策宣传力度,开展“自强、诚信、感恩”教育实践活动。经第三方评估反馈,群众满意度在95%以上。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州委常委会关于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具体规定》《州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修订《州委工作规则》《州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二是组建14个督导组,对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全程督促指导,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三是开展基层党支部“体检行动”,认真查找并整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二)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薄弱,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大理州关于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体系的实施意见》《大理州基层党建工作问责办法(试行)》,统筹做好“基层党建巩固年”各项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抓实洱海保护、脱贫攻坚与基层党建“双推进”。二是强化村民小组活动场所管理使用,加强流动党员管理。三是从严管理基层党员干部,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开展整治“村霸”专项工作,累计排查处置“村霸”38名,庸懒滑贪“四类村官”92名。四是选派“两新”组织党组织第一书记和党建指导员,排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964个,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

(三)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管理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健全“三个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工作机制,公开推荐优秀干部,开展日常综合分析研判,加强后备干部队伍管理,拓宽干部来源渠道。二是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管理,坚决做好贫困县乡党政正职稳定工作。加强干部跨条块跨领域交流,统筹选拔各地区各部门干部。三是建立年轻干部常态化选拔机制,有计划地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一线历练、到发达地区和省级机关挂职锻炼。四是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对报告不实的进行严肃处理。严格按规定开展2018年集中填报工作。五是加强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抽调一批非领导职务干部参与中心工作。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两个责任’落实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州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强化领导表率作用,层层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深化政治巡察,健全机构队伍,建立完善制度,充分运用巡察成果。二是全面完成州、县市派驻机构改革,稳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加强对基层纪委业务指导,督促深化“三转”,提高监督执纪水平。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严防“灯下黑”。

(二)关于“廉政风险防范不力,重点领域腐败问题高发频发”的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积极预防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腐败问题发生。二是全面消除乡镇一级执纪审查空白,着力消除县级对乡镇县管干部区域性审查空白,持续加大脱贫攻坚、侵害群众利益、基层涉黑腐败问题查处力度。

(三)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四风’问题屡禁不止”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精文减会,坚持文件“六不发”、会议“六不开”,发文办会同比均有减少。二是组织开展滥发津补贴问题专项检查,查处违规问题29个,处理41人,党政纪处分34人。三是制定《州级机关周转房管理暂行办法》,对周转房租住情况进行清理,腾退周转房25套。四是着手制定《大理州州级机关公务用车改革保留车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五是开展全州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排查工作,并全面完成整改。六是制定《州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常态化进行明察暗访,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9个,处理99人,4次点名道姓通报26起典型案例。州级领导带头改进调研方式,合理安排调研路线,杜绝搞形式、走过场。制定《大理州机关工作作风问责办法》,着力整治机关作风顽疾。开展“六项重点工作”纪律检查,整改问题1236个,问责单位10个,问责干部8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49人。制定出台《大理州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办法(试行)》,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从政环境。七是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专项督查,发现并移交问题4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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